乐环审〔2020〕08号
材通(乐昌)管业科技有限公司:
你石场报送的《年产16820吨PVC管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核,提出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项目位于乐昌市乐廊公路6公里乐昌产业转移工业园环四东路,其中51.36亩已取得土地证,剩余20亩已与政府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合同使用权出让合同。项目总投资3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项目主要工艺流程:原辅料→拌料→挤出/注塑成型→冷却→包装入库。
二、经审核《报告表》编制依据充分,评价方法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及规范,评价内容全面、详实,评价所采用的标准准确,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三、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本《报告表》及本批复意见做好项目有关环保措施。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使用水性漆。且对生产车间加强管理,定期清扫和安装机械排风装置加强车间空气流通,员工自身做好防尘保护等工作。做好危险废物的管理台账,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禁止露天堆放和非法倾倒。
四、项目投入运行后,你单位在三个月内自行组织完成本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报告,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环境信息,并将验收材料提交给我局备案。
乐昌市环境保护局
2020年3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