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环审〔2020〕018号
乐昌市至诚沙石加工厂:
你砂石加工厂报送的《年产7万立方米机制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核,提出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项目位于乐昌市乐城街道月坵村园三驳砖厂内,充分利用原砖厂用地,项目总投资400万,其中环保投资56万。项目工程内容包括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储运工程、共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等。主要工艺流程为:原料进厂→破碎、筛分→制砂→洗砂→成品。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核实,本项目现场地经整改后本项目满足各项环保要求。
二、经审核,《报告表》经整改并重新编制后,评价方法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及规范,评价内容比较全面、详实,评价所采用的标准准确,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符合本项目产排污特征,基本可行。
三、请你公司严格按照本《报告表》及本批复意见进一步做好项目有关环保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完善环保管理制度。项目生产废水必须做到全部循环使用,本项目不设废水排放口;进一步规范车间内原材料、成品合理有序堆放,加强场地内的防尘、降尘防治措施及运行管理,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量。强化对进出车辆的防尘管控,务必确保防扬尘措施到位,不得影响周边村居及公路沿线村民的环境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同时,严防超重超载,不得损毁破坏沿线公路。项目建成后,请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颁布的自主验收技术规范要求做好项目的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工作,并报我局备案。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
2020年7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