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环审〔2020〕22号
乐昌市廊田镇东乡加油站:
你站报送的《乐昌市廊田镇东乡加油站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核,现提出审查意见如下:
一、基本概况:项目位于乐昌市廊田镇农民街(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3°27′30.19″,北纬:25°9′12.61″),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该油站成立于2009年,已依法获得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核准的《成品油零售经验批准证书》(证书编号:油零售证书地44F60241号)及韶关市应急管理局(原韶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粤韶危化经子【2018】000035)。改项目造完成后共有3个油罐总储存能力为65m3,为三级油站。
二、《报告表》对项目选址和产业政策符合性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了分析评价。原则同意本《报告表》所提出的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控制指标。请你公司严格按照本《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相关环保工作和运营期间的环境管理。
三、本《报告表》及审查意见为该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验收依据。在本项目投入正式运行三个月内,请你公司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发布的自主验收技术规范标准和程序,自主完成本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手续,并请将自主验收结果报我局。
乐昌市环境保护局
2020年8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