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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拟对乐昌市市区生猪定点屠宰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乐昌市市区生猪定点屠宰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自然日(2020年9月18日至2020年9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乐昌市银滩路67号,邮编:512200

  联系电话:0751——5563710

  传 真:0751—557390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乐昌市市区生猪定点屠宰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乐昌市产业转移园区内

建设单位

乐昌市肉联食品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主要新建一座退组厂房、隔离间、急宰间、动检室、一栋办公宿舍楼邓相关配套设施,厂房内配套有检疫室、待宰栏、内脏加工间、分割间、肉检室、预冷间、锅炉房等。新建废水处理站及其配套设施,处理能550m3/d

环评机构

深圳市多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产废水长来工艺采用“格栅+隔油沉淀+气浮+A/O+沉淀+砂滤+消毒法”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畜类屠宰加工的三级标准的较严者后排入乐昌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按照相关要求在韶关市环境保护公众信息网进行了两次信息公示,并在韶关日报及项目周边区域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和报告书简本公示。

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反对意见。建设单位表示确保本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的“三同时”,在日常运营中多与周围公众进行沟通,及时解决出现的环境问题,以实际行动取得周围公众的支持,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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