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丹金矿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广东省乐昌市潮水坑萤石矿勘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核,现提出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广东省乐昌市沙坪镇,项目总投资275.5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主要是对工作区进行1:2000地形测绘、1:2000地质填图、民窿调查等。项目拐点坐标(1、E113°00′04″,N24°59′02″;2、E113°00′26″,N24°59′02″;3、E113°00′21″,N24°58′27″;4、E113°00′00″,N24°58′27″)。主要的工艺流程为:剥离表土→开挖→采样→运输→堆存→生态恢复。
二、经审核,原则同意《报告表》所提出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请你公司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做好各类污染防治措施,需加建事故应急池,探明矿产后,应及时停止探矿活动,办理相关采矿手续并进行采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严禁出现“以采代探”,越界勘探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在办理完善相关手续前严禁进行开采活动。探矿活动开展过程中要做到边勘探边复垦、绿化,勘探一处、复绿一处,探矿活动结束后,要全面开展复垦复绿,并消除各类产污环节和污染源,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三、请你公司依法履行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在开工后三个月之内严格根据生态环境部所颁布实施的自主验收技术规范要求,按照本项目环评《报告表》及本批复要求完成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手续,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环保信息。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