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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韶关广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广州发展乐昌长来60MWp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复函(韶环乐审〔2021〕18号)

  韶关广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广州发展乐昌长来60MWp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核,现提出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选址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市长来镇安口村。本项目拟装设111540块540Wp单晶硅光组件,光伏电站规划总装机容量为60MWp,新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110KV侧采用单母线接线,拟T接110KV廊茶线。电磁辐射专项环评请建设单位上报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部门审批。

  二、经审核,项目范围不涉及生态红线,原则同意《报告表》所提出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总量,请你公司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做好各类污染防治措施。

  三、请你公司依法履行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在投产后三个月之内严格根据生态环境部所颁布实施的自主验收技术规范要求,按照本项目环评《报告表》及本批复要求完成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手续,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环保信息。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0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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