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乐昌市政府门户网站欢迎您!               今天是:
智能机器人 | 网站无障碍 | 适老版 | 手机版
| 简体版 | 繁体版

关于拟对新建乐昌市秀水镇公共卫生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项目名称

新建乐昌市秀水镇公共卫生中心项目

建设地点

韶关市乐昌市秀水镇原供销社地块

建设单位

乐昌市秀水镇卫生院

环评形式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2023.9.13-2023.9.15(3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选址位于韶关市乐昌市秀水镇原供销社地块,属于新建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栋4层2964.14㎡的门诊综合楼,一栋2层公共卫生楼,一栋1层149.73㎡的分诊楼(包括发热诊室、发热留观室、核酸采样室),一栋 1层291.76㎡设备楼包括楼栋连廊与一栋5层1223.79㎡的职工生活保障楼。总建筑面积5057.6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724.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详见附件

公众参与情况

2023年9月11日在乐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了《关于新建乐昌市秀水镇公共卫生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受理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1—5570028  5563710

    通讯地址: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件:新建乐昌市秀水镇公共卫生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pdf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