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广东华电乐昌龙珠二期光伏发电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市坪石镇 |
建设单位 | 广东华电福新乐昌新能源有限公司 |
环评形式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 | 2024.1.8. -2024.1.10 (3个工作日) |
建设项目 概况 | 项目选址位于乐昌市坪石镇,属于新建项目,项目用地面积1000000㎡。本项目为广东华电乐昌龙珠二期光伏发电项目,与广东华电韶关乐昌市坪石镇龙珠50MW 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龙珠项目”)毗邻。龙珠项目由韶关市坪石发电厂有限公司(B 厂),目前已移交给广东华电福新乐昌新能源有限公司。龙珠项目于2021年9月18日取得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的批复(韶环乐审〔2021〕10号),目前该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详见附件 |
公众参与 情况 | 2023年1月4日在乐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了《关于广东华电福新乐昌新能源有限公司广东华电乐昌龙珠二期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受理公告》。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1—5570028 5563710
通讯地址: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件:广东华电福新乐昌新能源有限公司广东华电乐昌龙珠二期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