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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昌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的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4月7日我局依法对乐昌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4月7日-2025年4月13日(7天)。

    联系电话:0751-5563710(综合股)

    通讯地址:乐昌市乐城街道银滩路67号

    邮编:512200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批复文号

批复日期

1

乐昌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

武水塔头村支流

韶环乐审〔2025〕10号

2025年4月7日

附件:韶环乐审〔2025〕10号 关于乐昌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的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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