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环乐初审〔2026〕04号
广东省嘉裕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广东省嘉裕牧业科技有限公司生猪养殖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审核,现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广东省嘉裕牧业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26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330.5万元)在乐昌市庆云镇五里冲韭菜岭组(选址中心点经纬度:E113°12′5.172″,N25°23′28.260″),建设“广东省嘉裕牧业科技有限公司生猪养殖新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存栏量为生猪9800头,年出栏量为生猪19600头。本项目场区建设占地面积约22272.76㎡,主要建设育肥舍、洗消室、休息室、生活管理区等及配套环保设施等。本项目预计劳动定员10人,均在厂内食宿,3班制,每班8小时。
二、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7.1中“各类措施的有效性判定应以同类或相同措施的实际运行效果为依据,没有实际运行经验的,可提供工程化实验数据”要求,建议补充实际运行或工程化实验数据。
三、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如遇周边居民投诉恶臭扰民等情况,应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畜禽养殖行业》(HJ 1029-2019)等技术文件要求,酌情增加“集中收集气体经处理(生物过滤法、生物洗涤法、吸收法等)后由排气筒排放”等处理措施。
四、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守合规底线。建设单位需严格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不得擅自变更项目选址、养殖规模、核心污染防治工艺,严禁超出环评核定的存栏、出栏规模养殖,不得占用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禁止开发的区域,确保项目建设、运营全程符合国家及广东省生猪养殖产业政策和环保管控要求。
五、强化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与运维,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一是确保废水零外排,严格执行干清粪工艺,从源头削减废水产生量,重点管控废水处置环节,细化异位发酵床运行方案,明确垫料更换周期、翻抛频次,确保污水全量消纳;二是规范运行集污池、沼液池、沼气池、异位发酵床等设施,定期检修维护,杜绝跑冒滴漏;三是落实恶臭防控措施,常态化喷洒除臭剂、加强场区绿化,确保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稳定达到对应排放标准;四是规范处置各类固体废物,病死猪、医疗废物等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完善处置台账,确保可追溯。
六、严守卫生防护距离红线,强化防渗管控。严格落实防护距离要求,确保符合国家及地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按环评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需分别符合对应标准,定期开展地下水、土壤监测,及时排查泄漏风险,确保不对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影响。
七、完善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防范突发环境事件。进一步细化环境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责任分工,配套的事故应急池、暂存设施需确保容积充足、运行正常,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风险源管控,重点防范粪污泄漏、发酵床失效等风险,确保环境风险可控。
八、你公司应遵守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及落实好《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我局原则上同意《报告书》的评价结论,根据审批程序,请你公司上报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审批。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