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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乐昌市建筑垃圾消纳场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项目名称

乐昌市建筑垃圾消纳场

建设地点

韶关市乐昌市乐城街道铅锌矿旧址

建设单位

广东众城环境城乡产业管理有限公司

环评形式

报告表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韶关市科环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2026.4.29 -2026.5.6(3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概况

广东众城环境城乡产业管理有限公司选址于韶关市乐昌市乐城街道铅锌矿旧址,建设乐昌市建筑垃圾消纳场(以下简称“项目”)。建设规模:总占用面积为33537.9m2,其中分解加工车间1800m2、建筑垃圾堆放区12000m2、成品堆放区2000m2,处理规模为40万t/a。建设内容:主体工程包括分解加工车间、建筑垃圾堆放区、成品堆放区、卸货区、储能电池、排水沟等;配套建设地磅、值班休息室、洗车槽、洗车废水沉淀池等辅助工程;给排水、电力系统等公用工程;废水处理、废气处理、噪声防治、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产品主要为利用乐昌市城区范围内的城市开发建设等产生的建筑垃圾,加工制成的墙体材料、道路材料、复合材料生产需用的骨料。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项目劳动定员15人,提供食宿,每天一班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300天。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详见附件

公众参与情况

2026年4月27日在乐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了《关于对乐昌市建筑垃圾消纳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受理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1—5570028  5563710

  通讯地址: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件:乐昌市建筑垃圾消纳场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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