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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有档案记载的户籍证明办事指南

  办理事项名称:开具有档案记载的户籍证明

  一、办理条件

  居民在办理户口迁移、身份核实等事项时,所持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不能如实反映其身份状况的,可申请出具户籍证明。

  二、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陈述事由及线索);

  2、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三、办理流程

  1、由本人到户籍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或者通过微信小程序“粤省事”进行申请;

  2、户政民警收到申请后,当即受理;需要调查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结果形式及送达

  “粤省事”申请选择邮寄方式,或者到户籍窗口领取。

  五、收费情况

  无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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