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韶关豪立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生产线技术
改造(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项目名称 |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生产线技术改造(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市乐昌产业转移工业园金岭三路9号 |
建设单位 | 韶关豪立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环评形式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利智华(广州)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 | 2023.4.10. -2023.4.12 (3个工作日) |
建设项目概况 | 在已建厂房1内扩建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项目制造。项目投资550万,其中环保投资50万,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为生产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安装。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72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详见附件 |
公众参与情况 | 2023年1月5日在乐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了《关于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生产线技术改造(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受理公告》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1—5570028 5563710
通讯地址: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件:韶关豪立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生产线技术改造(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