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乐昌市政府门户网站欢迎您!               今天是:
智能机器人 | 网站无障碍 | 适老版 | 手机版
| 简体版 | 繁体版

关于拟对广东华电坪石发电有限公司综合能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项目名称

广东华电坪石发电有限公司综合能源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市坪石镇

建设单位

广东华电坪石发电有限公司

环评形式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2024.1.17. -2024.1.19 (3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

概况

项目选址位于乐昌市坪石镇,属于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变更后综合能源项目规划总装机容量为39.97188MWp(其中已建成装机10.72589MWp,本次新增场外用地装机28.564MWp)。本项目采用545Wp或550Wp双面单晶组件72893块(本次新增地块装机53284块),108台50kW逆变器(本次新增地块装机40台),83台320kW逆变器(本次新增地块装机65台),18台升压箱变(逆变器容量从630-3200kVA不等,本次新增地块装机10台)。项目建成后,年均发电量约3677.5万kW·h,年均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为920h。项目总投16208.3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6.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详见附件

公众参

与情况

2024年1月15日在乐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了《关于广东华电坪石发电有限公司综合能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受理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1—5570028  5563710

    通讯地址: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件:广东华电坪石发电有限公司综合能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