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广东华电韶关乐昌坪石龙珠63MWp光伏发电项目(重新报批)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市坪石镇 |
建设单位 | 广东华电乐昌新能源有限公司 |
环评形式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州市众璟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 | 2024.11.15-2024.11.19(3个工作日)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选址于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市坪石镇(主要涉及三拱桥、白竹、龙珠、莲塘、新岩下、京口、皈塘、老屋塘等地块),属于新建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约721045.2 ㎡。项目总投资25455.9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0万元。项目原为广东华电韶关乐昌市坪石镇龙珠50MW光伏发电项目(原华电坪石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原建设单位为韶关市坪石发电厂有限公司(B厂),并于2021年8月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韶关市坪石发电厂有限公司(B厂)广东华电韶关乐昌市坪石镇龙珠50MW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复函》(韶环乐审〔2021〕10号)。取得批复后于2021年10月开工建设。由于后续项目地块发生变动,变动前光伏区占地11个地块,占地面积约730480m2,变动后光伏区征地19个地块,占地面积721045.2m2。变动后装机总量不变。建设主体为主要建设光伏阵列、箱变、组串式逆变器,拟装机容量为直流侧63MWp(交流侧额定容量50MW)。采用农光互补光伏的方式发电,位于光伏组件下方,种植经济作物。年平均发电量为6300万KWh,生产期为25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详见附件 |
公众参与情况 | 2024年11月13日在乐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了《关于对广东华电乐昌新能源有限公司广东华电韶关乐昌坪石龙珠63MWp光伏发电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受理公告》.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1—5570028 5563710
通讯地址: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件:广东华电韶关乐昌坪石龙珠63MWp光伏发电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