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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乐昌市美伦高端铝幕墙新材料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项目名称

乐昌市美伦高端铝幕墙新材料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韶关市乐昌市廊田镇乐昌产业转移工业园乐园大道21号

建设单位

美伦建材(韶关)有限公司

环评形式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州市中扬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2025.3.28-2025.4.1(3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概况

美伦建材(韶关)有限公司拟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选址于韶关市乐昌市廊田镇乐昌产业转移工业园乐园大道21号,建设乐昌市美伦高端铝幕墙新材料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54969.22m²,总建筑面积42114.42m²,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6栋生产厂房(1#~6#)、1栋5层宿舍楼、1栋7层办公楼、自建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和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等,主要生产工艺为:铝卷开卷→钣金成型→打磨、抛光→除油→水洗→无铬钝化→烘干→入库,预计年加工铝卷原料200万平方米(折算重量为16200吨/年)。本项目预计劳动定员200人,年工作300天,每天8小时,实行1班工作制,夜间不生产,厂区内提供住宿,不设食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详见附件

公众参与情况

2025年3月26日在乐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了《关于乐昌市美伦高端铝幕墙新材料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受理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1—5570028  5563710

    通讯地址: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件:公示稿-乐昌市美伦高端铝幕墙新材料项目(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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