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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粤湘产业工业园集中供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项目名称

粤湘产业工业园集中供热项目

建设地点

乐昌市坪石镇粤湘产业工业园内

建设单位

韶关市恒鹏超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形式

报告表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2025.10.25-2025.10.29(3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概况

韶关市恒鹏超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选址于乐昌市坪石镇粤湘产业工业园内建设粤湘产业工业园集中供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0989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物质锅炉房、软水制备系统、上料间、办公楼、材料堆场、渣仓区等。项目在粤湘产业工业园范围内新建2台25t/h生物质往复炉排蒸汽锅炉及敷设蒸汽管网,为粤湘产业园内现有企业供热,同时保留远期用热需求的扩产条件。生物质燃料由供应商破碎加工后运输到区燃料仓内,项目建成后最大供热能力为12万吨/a。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1万元。项目劳动定员14人,不在厂区食宿。全年工作200天,实行三班制工作制度,每班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详见附件

公众参与情况

2025年10月23日在乐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了《关于乐昌市粤湘产业工业园集中供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受理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1—5570028  5563710

  通讯地址: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件:粤湘产业工业园集中供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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