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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广东欣汇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玻璃纤维复合新材料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项目名称

广东欣汇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玻璃纤维复合新材料建设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地点

韶关市乐昌市乐昌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路1号

(广东乐昌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

广东欣汇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环评形式

报告表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广州怀信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2026.4.16 -2026.4.20(3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概况

   广东欣汇复合材料有限公司选址于韶关市乐昌市乐昌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路1号(广东乐昌经济开发区)建设广东欣汇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玻璃纤维复合新材料建设项目(重新报批)(以下简称“项目”)。项目占地面积29024.94m2,拟新建碳纤维制品生产线、喷漆房(含抽漆)、玻纤布生产线及组装线、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生产线、注塑配件生产线、调胶间,主要工艺为裁布、热压、卷制、切断、喷漆、固化,以及调胶、备料、浸酯、定型、冷却、切割、织布、成品组装等。项目建成后年产碳纤维制品98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2520吨、玻纤布420吨、生活用品1225吨、塑料配件5.25吨。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项目劳动定员35人,不在厂区食宿。年生产300天,每天16小时,实行2班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详见附件

公众参与情况

   2026年4月14日在乐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了《关于对广东欣汇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玻璃纤维复合新材料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受理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1—5570028  5563710

  通讯地址: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件:广东欣汇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玻璃纤维复合新材料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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