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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财政局关于扩大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对象范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韶关市财政局关于扩大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对象范围的通知》(韶发改联[2019]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单位填写《预测减免表》(附件2)加盖公章扫描后,于2019年3月11日前同时发往乐昌市发改局lcswjg@163.com和乐昌市财政局lcczjbgs@163.com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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