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殡仪馆、坪石殡仪馆: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8号)、《韶关市发展改革局 韶关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韶发改联[2018]59号),现就我市殡葬服务价格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殡葬基本服务收费
殡葬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包括:1、遗体接运(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火化(普通火化炉)和骨灰寄存等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遗体消毒、遗体存放、遗体告别厅租用、骨灰盒(盅,简易标准型)共4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项目。最高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二、殡葬选择性服务收费
殡葬选择性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开展选择性服务项目应当坚持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办丧的原则,不得违反国家和省、市有关殡葬管理规定。具体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流程等情况就在开展服务前向社会公示。
三、殡葬用品价格
殡葬用品除殡仪馆提供的租用纸(绢)花圈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外,其他殡葬用品租用和销售价格,以及其他殡葬服务单位提供的殡葬用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租用纸(绢)花圈最高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四、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
殡葬服务业是社会特殊服务行业,殡葬服务收费是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政府管理的重要民生价格。经营者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要引导群众合理消费和明白消费,不得违反公平自愿原则以任何形式捆绑、分拆或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不得限制或采取增加附加费等方式变相限制遗属使用自带骨灰盒、花圈等文明殡葬用品,不得收取合同或协议约定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规定。
本通知自2018年9月10日起执行。之前的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一律按本通知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