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免征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180号)转发给你们,凡涉及到相关执收单位,尽快到我局办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免征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180号)
乐昌市发展和改革局 乐昌市财政局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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