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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关于白蚁防治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等价格政策文件的通知
作者:
来源:发展和改革局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0-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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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关于白蚁防治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等价格政策文件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5]371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原市物价局《关于制定我市职业介绍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韶市价[2002]58号)等文件同时废止(详见附件)。
附件:
1、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关于白蚁防治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等价格政策文件的通知(
粤发改价格函[2015]3714号
)
2、
废止的有关价格收费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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