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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四项原则推进学校布局和规范化学校建设

随着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各地各校以促进教育公平和实施素质教育、提升办学水平为目的,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规划,推进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人民满意的义务教育。

一是坚持均衡发展、注重效益原则。统筹义务教育与经济社会、人口变动的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区域、校际之间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结合工业化、城镇化的新趋势,着眼于城乡学校布局与规范化学校建设一体化规划,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因地制宜,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优先满足就学需要,优先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注重规模效益,坚持新建与改造相结合,节约建设,集约用地。

二是坚持立足现实、着眼未来原则。全面把握当前城乡人口分布和学校布点情况,合理确定学校的服务半径、办学规模和扩建、新建规划。摸清各年度人口出生总数,预测今后各学段学生人数,特别是按照城镇化发展的规划和速度,预测城区学龄人口增长情况及其区域分布,适度超前地做好中小学布局设点规划和建设规划,按照规范化学校用地标准配足学校用地。学校布局坚持规划先行,在规划基础上根据需要与可能,科学确定建设项目,合理安排建设资金,积极实施建设计划。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为民便民原则。坚持以满足保障人民群众接受义务教育的基本需求和基本权利为出发点,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低年级就近入学,中高年级相对集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实行规模办学。先建后撤,逐步推进,必须先将承担接收任务的学校建设好以后才能实施撤并。在交通不便的山区和边远地区保留必要的教学点,防止因布局调整造成学生辍学。城镇新建居民区的配套学校应与居民区同步建设。

四是坚持以县为主、多方联动原则。布局调整规划的制订和规范化学校建设的实施要以县级政府为主,健全政府统筹、教育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认真组织实施。(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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