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依据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
2.政策对象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3.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按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不高于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的工作补贴金额,给予补贴。
4.申请条件
1、用人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2、用人单位每月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的标准对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3、补贴对象应于见习期满3个月(实际见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起1年内,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4、见习期未满即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可于见习协议期结束之后申请剩余期限的见习补贴。
5.申请材料
见习协议书;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以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身份享受时提供);见习单位发放补贴明细账(单);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可不提供)。
6.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纸质材料递交至乐昌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1-4号窗口。2、预审:窗口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审,不符合或不齐全的,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3、受理:材料齐全,符合办理条件的,窗口人员受理纸质材料,邮寄至乐昌市人社部门审核处理,审核人员作出审核意见。4、审批:审批部门按规定流程进行审核审批,审批人员作出审批意见。5、乐昌市人社部门按相关资金支出审批程序将款项划拨至申请单位银行账户。
7.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8.办理地点(方式)
9.办理结果
补贴发放至申请单位账户。
10.咨询电话
0751-557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