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
二、政策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
三、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
四、申请条件:
1.用人单位开发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公益性岗位。
2.相关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本省脱贫人口,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3.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五、申请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
六、办理流程:补贴对象原则上应按季度(或半年)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的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
七、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八、是否收费:免费办理。
九、办事窗口、咨询电话及办理地址:
乐昌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4号窗口 0751-5571428 乐昌市乐城街道昌山中路168号
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工作办公室 0751-5558993 乐昌市人民北路40号310室
十、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