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粤人社规〔2021〕12号)。
二、受理条件:1.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劳动者到机构所在地重点用工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就业。2.劳动者在被推荐企业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
三、申请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被推荐人员签名确认的职业介绍推荐信或相关用工企业出具的确认函。
四、办理程序:补贴对象应于相关人员稳定就业满6个月之日起6个月内,向机构所在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五、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六、补贴标准:每人400元。
七、是否收费:免费办理。
八、办事窗口:乐昌市乐城街道昌山中路16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1号窗口。
九、办公电话:0751-5570016。
十、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