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根据2022年1月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第四次修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7号)。
二、办理流程说明
(一)劳动者
1.了解需求。了解其基本情况、工作经验、求职意向,有针对性地介绍服务内容,建立指导服务档案。
2.职业素质测试。对劳动者职业能力进行分析和评估。
3.综合分析。结合劳动者的职业能力评估,对其择业目标进行合理性分析,指导其调整就业观念和求职意愿,并确定职业目标。
4.确定指导方案。帮助劳动者全面了解自己,缓解就业心理压力,制定就业计划和职业生涯规划,确定指导方案。
5.进行职业指导。根据指导方案进行职业指导,最终实现“人岗匹配”。
6.后续服务。跟踪了解指导效果,询问劳动者就业情况,对于仍未实现就业的劳动者,共同研究分析存在问题,并修改或重新制定指导方案,提供相应的再指导服务。
(二)用人单位
1.了解需求。了解其基本情况和用人需求,以及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等信息,有针对性地介绍服务内容,建立指导服务档案。
2.确定指导方案。对空缺岗位及用人单位需求进行分析,帮助用人单位确定用工方向、招聘条件,提供政策咨询和人力资源管理规划。
3.进行职业指导。根据指导方案进行职业指导,最终实现“人岗匹配”。
4.后续服务。跟踪了解指导效果,询问用人单位招聘情况,对于不能及时招聘到劳动者的空缺岗位,提出调整岗位要求、用人条件和管理方式的建议。
三、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人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窗口或市人力资源市场窗口提供申请资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3.批准。受理后,依据核准工作要求对项目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4.办结。
四、受理条件:有需求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五、申请材料:登记姓名联系方式。
六、能否代办:可以,登记姓名联系方式。
七、办理时限:1天。
八、是否收费:免费办理。
九 、办事窗口:乐昌市乐城街道昌山中路16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1号窗口。
十一、办公电话:0751-5570016。
十二、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