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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如何申请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

  一、文件依据:《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粤人社规〔2021〕12号)。

  二、受理条件:1.用人单位招用本省及协作地区脱贫人口,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2.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三、申请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劳动合同。

  四、办理程序:补贴对象应于有关人员稳定就业满6个月之日起1年内,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同一人员在同一单位就业的,本项补贴与其他吸纳就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五、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六、补贴标准:每人5000元。

  七、补贴期限:一次性。

  八、是否收费:免费办理。

  九、办事窗口:乐昌市乐城街道昌山中路16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1号窗口。

  十、办公电话:0751-5570016。

  十一、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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