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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2017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整改情况

乐昌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广东省地方预算执行审计条例》的规定,乐昌市审计局于2018年3月对乐昌市财政局组织2017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执行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良好,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规范。但在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审计整改工作的要求,认真组织整改。截至2018年11月底,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财政管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一)财政预算编制不够精准

2017年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调整数361,97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调增143,04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整数336,12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调增117,190万元,预算调整的数额较大、项目较多。原因是由于地方本级财力有限、上级一次性专项资金转移支付收入较大及受政策性因素影响,年初预算安排的收支与实际执行的变化较大。

根据审计指出的问题,财政部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予以整改,编制2019年预算时进一步做好深入、细致的财政收支调查工作,科学分析,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力求准确预测税收、非税、转移支付收入,要求预算单位准确测算单位基本支出需求,严把预算审核关,把预算做实、做细,增强预算执行的法律意识。

(二)部分项目进度缓慢,致财政专项资金未能及时拨付,影响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截止2017年末市财政历年未安排使用的省市级补助资金合计33,028.62万元,其中:2015年度资金3,232.96万元,2016年度9,242.85万元。以上资金未能拨付原因:一是已实施的项目按建设进度拨款,二是项目未实施。

根据审计指出的问题,乐昌市财政局已进行整改,一是按规定分两批收回结转结余资金统筹安排9,393万元;二是督促资金使用单位,加快建设工程项目进度,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截止11月底,历年上级补助资金指标结余2,921万元,其中2017年度指标结余2,174万元。

(三)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国有资产占用费未应收尽收

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存在部分租户拖欠国有资产占用费952.28万元。审计抽查发现有3租户截止2018年4月30日累计拖欠租金952.28万元。  

根据审计指出的问题,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已多次对三家公司下达催缴通知书进行追缴。截止到11月底,乐昌市森隆纺织有限公司缴交拖欠租金131.25万元、乐昌雅仕发服装有限公司缴交拖欠租金5.79万元、乐昌市达盈染厂有限公司缴交拖欠租金2.21万元,合计收回拖欠租金139.25万元。

(四)市财政局及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

2017年末市财政局总预算会计账反映借出款项余额中有23户合计17,564万元、其他应收款余额中有3户合计2,94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账暂付款余额17户合计770.80万元、暂存款余额中有7户合计17.35万元;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账其他应收款余额中有29户合计14,964.06万元、其他应付款余额中有7户合计572.10万元;以上合计36,828.31万元均为三年以上长期挂账额未及时清理。

根据审计指出的问题,乐昌市财政局及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加强暂存暂付性款项管理,具体措施是:

一是加大消化“老欠”力度。对由于非政府行为形成的确需单位归还的借款性质、原由、现状进行分析,根据偿还兑现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类,对不同性质,不同特点的暂付款分类清理、区别对待,制定清收计划,明确清收目标。一方面积极向借款单位催收,向单位发出还款催缴通知书,督促单位自觉还款;另一方面对由于政府行为形成的需预算安排支出的借款,在认真测算本级财力的基础上,尽力压缩支出,将出借资金逐年列支消化。

二是继续规范出借行为,控制新增规模。作为财政部门来说,完全杜绝暂付款是不现实的,但是无限制地扩大财政暂付款的规模也是不明智的,必须严格控制其规模,在年初预算没有隐性赤字的前提下,将暂付款控制在合理的规模内,尽可能避免对财政的基本运行带来影响。一方面明确借款对象为市本级预算单位,非预算单位原则上不能借用财政资金。另一方面严格控制财政出借资金规模,规范借款程序。财政资金出借严格实行“合同必签”的审批流程,且须经市人民政府批示后由财政国库部门办理。

三是狠抓增收节支,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一方面大力做好促收工作,狠抓税源培养和收入征管,增加市级可用财力。另一方面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按照“量入为出”的理财理念,合理统筹资金使用,减少临时性追加,增强预算执行刚性,加快支出进度,压缩财政结转下年支出。从开源和加快支出进度两个方面解决可能形成财政暂付款问题。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2017年度重点对市民政局、体育局、林业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4个单位进行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市体育局应纳入预算管理的收支未纳入预算

体育馆是市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 2017年体育馆场地租金收入15.92万元,体育馆支出14.12万元(付临时工工资、办公水电、付税费、场馆维修等),上述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

根据审计指出的问题,市体育局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时已将体育馆收支纳入预算管理范围。

三、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对2017年落实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面

市科学技术局没按规定时限提出结题验收申请。市科技网络服务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由市科学技术局承担建设,建设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截止2016年底应完成结题验收但未提出结题验收申请。

根据审计指出的问题,截止2017年底,乐昌市科学技术局已提出申请验收。

(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资金投入、管理和使用方面

韶关市财政没有按计划拨付配套资金:市第二人民医院异地兴建项目,根据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印发的实施方案,该项目省财政按总投资18,000万元的 65%拨付资金(分三年拨付),剩余35%的资金6,300万元由市县两级各承担50%,截至2017年11月尚未收到市级配套资金。

截止2018年9月30日韶关市财政已下拨配套资金810万元。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市2017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重点关注了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实情况,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情况,扶贫资金筹集及使用情况,但是通过各级的检查,发现扶贫领域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主要住房是C/D级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17户在2016年未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却列入了2016年脱贫人员名单。二是30名60岁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未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根据审计指出的问题,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17户在2016年未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却列入了2016年脱贫人员名单问题,经住建部门核定,将该17户纳入2017年度危房改造计划,目前已完成住房改造。

对于30名60岁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未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问题,已在2018年本级财政扶贫配套资金分配方案中安排资金,用于解决60岁以上未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保工作。

(二)市产业转移工业园农民创业就业基地项目审计情况

重点对市产业转移工业园农民创业就业基地项目在2016年9月至2017年9月资金筹集和投入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签订合同、验收报告存在日期空缺现象。监理合同监理人为深圳科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监理酬金92万元,但相关服务期限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日期均为空缺,合同订立时间、地点也没填写。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验收结论及备注”所有参加验收的五个单位都盖有公章,但只有建设单位签有日期,其他四个单位均没有签署日期。

根据审计指出的问题,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在今后实施的工程项目中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好相关手续,认真审核填写好合同文件内容。

(三)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审计调查情况

市审计局对2016年1月—2017年8月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市车改分步实施,按先市直行政机关、参公管理单位后各乡镇的顺序,分级分类进行车改,车改工作已基本完成。尚未建立跨部门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存在执法执勤车辆使用不规范问题。

  根据审计指出的问题,市车改办参照中央和省韶做法,已明确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为公务用车管理部门,由其统筹做好我市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并于2018年9月初完成了北斗车载定位系统的安装工作,纳入全省平台的统一管理,于9月底开始运行。存在的执法执勤车辆使用不规范问题已完成整改。


乐昌市审计局

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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