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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云岩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和2018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及《乐昌市审计局对乐昌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7年云岩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的通知》(乐审通[2018]7号),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3月20日、5月16日至30日,对2017乐昌市云岩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建设实施情况和资金的拨付、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就地审计。审计的主要内容是:2017乐昌市云岩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截止2018年2月末的执行情况,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情况,项目建设实施情况等。乐昌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农综办)对其提供的与审计相关的会计资料、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乐昌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对其提供的会计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 项目的基本情况
2017乐昌市云岩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建设规模:完成土地治理面积0.83万亩,建成拦河坝7座,衬砌渠道43.60公里,渠系建筑物25座,扩建加固小型蓄排水工程9座,修建干道8.21公里。项目计划投资12,500,000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6,250,000元、省级财政资金6,250,000元。该项目由韶关市财政局(韶财农综[2017]16号)批复,项目招标由乐昌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乐发改函[2017]12号)。
(二)项目实施、完成情况
2017乐昌市云岩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由市农综办组织实施。该项目于2017年6月进行了招标,由乐昌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于2017年8月14日开工,2018年1月27日竣工,截止审计日该项目正在办理验收,尚未出具竣工报告,尚未进行结算审核。
(三)项目资金到位、使用、结余情况
2017乐昌市云岩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12,500,000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6,250,000元、省级财政资金6,250,000元。截止2018年2月末已全部到位。
2017乐昌市云岩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截止2018年2月末支出合计8,777,836元(该项目正在办理验收,尚未出具竣工报告,尚未进行结算审核)。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在资金筹措方面,财政资金能及时足额到位。在资金管理及使用方面,能按照《广东省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等要求,做到了“专门账户、专人管理、专帐核算”,并按项目投资计划和工程预算进度拨付资金;在项目管理方面,能实行项目招投标制度,聘请专业监理公司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理等。
三、审计建议
项目竣工后农综办应督促第三方及时出具竣工报告,及时进行结算审核工作。
 
 
 
乐昌市审计局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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