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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2020年保居民就业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市委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乐昌市审计局2020至2021审计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要求,和《乐昌市审计局对乐昌市2020年保居民就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的通知》(乐审通[2020] 15号),乐昌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2月5日,对乐昌市2020年保居民就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此次审计重点关注了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贯彻落实“保居民就业”政策工作部署情况,并对部分资金情况延伸至乐昌市财政局、乐昌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乐昌人社局”)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书面承诺。乐昌市审计局的责任是独立依法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就业补助资金收入及使用情况

  2020年1-12月乐昌市共收到就业补助资金20,791,177.40元(含上年结余1,817,389.50元),其中上级资金19,090,177.40元,本级财政预算安排1,701,000元,截至2020年12月合计支出17,538,071.09元。其中:1、支付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2、支出各类职业技能提升及培训,包括适岗培训、以工代训、企业新型学徒培训及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等;3、支出各种岗位补贴和就业补贴,包括扶持高校毕业生在韶就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及就业失业监测补贴等;4、支付“以奖代补”奖补经费,包括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补贴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5、支付各种创业补贴,包括优秀返乡创业先进个人和吸纳返乡人员就业优秀企业奖励、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奖补及一次性创业资助等;6、支出基层平台经费及就业信息专用网络服务费等。

  (二)强化就业失业监测和服务情况

  1. 就业形势研判机制建立情况及同步制定应对措施情况。根据《关于转发加强就业风险监测预警的通知》要求,乐昌人社局利用省劳动力监测系统,配合相关单位做好企业、行政村及工业园区等监测点的数据监测、上报工作,对我市企业用工情况进行了监测和上报,定期向韶关市就业工作专班统筹协调组报送《就业风险信息表》(附件1)重点群体、重点企业、重点地区三个清单(附件2-4),并报告本地区重大就业风险事件情况。

  2.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根据现行的政策要求,企业稳定岗位补贴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由韶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统一进行后台审核处理后直接发放,申请补贴的企业将所需材料报送企业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乐昌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对符合条件申报的企业进行初审和复审。2020年1月至12月期间,已申报稳岗补贴的乐昌企业有188家,已发放稳岗补贴7批次共143家企业,发放金额合计476,042.40元;根据《关于提高我市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的通知》(韶人社【2020】90号)的要求,于2020年10月对119家企业按新标准补足差额,合计468,204.27元.

  3.失业金发放情况。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审核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在广东省集中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门户系统录入生成数据,目前该资金属市级统筹,参保人可以在韶关市辖区内各县(区)社保中心申报,由参保属地办结业务。乐昌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每月对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进行验证,对重新就业的待遇领取人终止发放待遇,将多领待遇参保人的数据、名单提交给稽核部门追缴清退,确保失业保险基金正常运行。2020年度,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共计299人,金额合计1,867,896.81元(其中按月领取失业金271人,合计1,666,197元;价格临时补贴168人,合计32,728.28元;求职补贴191人,合计168,971.53元)

  (三)支持稳定和增加就业岗位情况

  1.支持稳岗政策落实情况。2020年期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用人单位发放一般性岗位补贴122,670元合计29人;发放疫情防控期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8,000元合计8人;发放扶持高校毕业生在韶就业补贴494,600.00元合计52人;发放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355,320元合计182人次;发放在岗“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贴131,500元合计263人次。

  2. 公益性岗位、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开发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末,乐昌市已开发公益性岗位79个,实际安置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30人,已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5,640元,公益性岗位社保个人缴费补贴3,865.12元,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8,295.04元,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35,800元;招聘了7名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已发放人员经费113,143.14元。

  (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和创业情况

  1.鼓励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的政策落实情况。为贯彻落实省、市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确保贫困人员保就业、稳收入,乐昌人社局联合乐昌市扶贫办出台了《关于开展乐昌市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以奖代补”工作的通知》(乐人社联【2020】6号),对我市就近就业的贫困劳动力进行奖补,2020期间合计发放奖补金990,600元共867人;根据《关于印发<乐昌市新时期精准扶贫就业脱贫“以奖代补”操作细则>的通知》(乐人社【2017】20号),对我市吸纳贫困劳动力的企业、家庭农场、个体工商户进行奖补。

  2.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韶人社函〔2020〕133 号)的文件要求,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补贴对象为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2 年内高校毕业生,已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及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补贴标准为每月按实际社保缴费额2/3 的标准给予补贴。乐昌市2020年期间已发放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4,803,904元共2546人次。

  3.创业能力提升落实情况。一是实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奖补,2020期间合计支付164家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362,279.70元 (不含韶关市失业保险基金直接支付113,964.58元),以及支付两家签约银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奖励329,800元;二是发放各类创业补贴。

  (五)实施托底帮扶和提升技能情况

  1. 乐昌人社局通过广东省集中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门户系统对失业人员进行管理,根据失业人员填写的求职登记表,乐昌人社局对部分失业人员采用电话跟踪服务,按需求推荐至企业面试;举办了各类招聘会活动25场(包含20期网络招聘会及5场现场招聘会);实现2020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123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809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63人。

  2.落实职业技能提升情况。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43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乐昌市有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2020年累计发放职业技能提升补贴429人次,合计金额680,840元,包括粤菜师傅项目52人次,南粤家政项目341人次,新型学徒30人次,其他技能提升项目6人次。

  3.落实以工代训职业培训情况。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做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8号)的要求,截止2020年12月,乐昌人社局已对符合政策的134家企业发放了2,425,000元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

  4.落实企业职工适岗培训情况。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线上适岗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韶人社函【2020】11号)的要求,乐昌人社局通过送政策下企业、召开宣讲会等形式,鼓励企业开展线上适岗职业技能培训,截至2020年12月末,已有70家企业5417人开展了企业线上适岗培训,并成功发放适岗培训补贴3,556,150元,合计57家企业共3570人次。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乐昌人社局和有关单位在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重大政策措施时,能及时执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推进稳岗保就业的政策落实工作,在促进就业优先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存在未按要求建立失业人员定期联系制度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未按要求建立失业人员定期联系制度

  根据乐昌人社局提供的相关资料,人社部门有根据失业人员填写的求职登记表,对部分失业人员通过电话回访进行跟踪服务,按需求推荐至企业面试或邀请其参加招聘会,但未建立失业人员定期联系制度及每月至少进行1次跟踪服务。

  上述做法不符合《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关市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韶府[2020]7号)第七条“……建立失业人员实名制台账和定期联系制度,每月至少进行1次跟踪服务。……”的规定。

  乐昌人社局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失业人员进行跟踪服务,建立定期联系制度,落实每月至少进行1次跟踪服务的政策要求。

  四、审计建议

  乐昌人社局应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等有关促进就业优先政策措施,认真按照各文件要求执行,建立定期联系制度,落实每月至少进行1次跟踪服务的政策要求。

  对本次审计查出的问题,乐昌市人社局应组织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并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9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乐昌市审计局(附上有关佐证资料)。

  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果对本报告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30日内向乐昌市审计局申诉;对乐昌市审计局复查决定仍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复查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韶关市审计局申请复核。

  乐昌市审计局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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