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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2022年基层公共卫生设施建设项目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及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乐昌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9月7日,对乐昌市2022年基层公共卫生设施建设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了工程建设与设备采购的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实地抽查了4家乡镇卫生院的项目建设及设备采购情况等。乐昌市卫生健康局及相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审计组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乐昌市基层公共卫生设施建设项目由6个子项目组成,合计估算总投资10,553.56万元,截至2023年9月7日共支付5,330.35万元,使用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支付5,000万元,剩余部分由专项债券、上级专项资金及自筹资金解决,资金支付具体情况如下:

  1、乡镇卫生院购置紧缺医疗设备项目采购预算金额2,993.25万元,合同金额2,969.10万元,使用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支付2,969.10万元。

  2、长来镇卫生院公共卫生大楼建设项目发改批复项目估算总投资1,978万元,使用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支付1,174.03万元。

  3、黄圃镇卫生院新建门诊住院综合楼项目发改批复项目估算总投资988.35万元,已支付636.40万元,使用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支付306.05万元。

  4、新建乐昌市秀水镇公共卫生中心项目发改批复项目估算总投资2,724.06万元,使用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支付246.84万元。

  5、乐昌市庆云镇卫生院公共卫生大楼建设项目发改批复项目估算总投资1,780.50万元,使用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支付214.88万元。

  6、乐昌市卫生健康局方舱医院病床采购项目采购预算金额89.40万元,合同金额89.10万元,使用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支付89.10万元。

  二、审计总体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乐昌市卫生健康局能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积极落实项目建设任务并推动项目顺利实施,为进一步完善乐昌城乡医疗服务网络提供了保障。但本次审计也发现该项目在设备验收、工程建设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部分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签收验收不规范、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缺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未实际履行职责、部分乡镇卫生院新增医疗设备未粘贴固定资产卡片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设备验收方面

  部分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签收验收不规范

  部分乡镇卫生院购置紧缺医疗设备项目(医用DR设备)的验收单上没有填写验收时间。

  上述做法不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第三点严格规范开展履约验收 第(八)条“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的规定。

  根据上述条款,市卫生健康局和各乡镇卫生院应加强签收验收环节的审核,及时并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验收工作,确保采购的设备质量。

  (二)工程建设管理方面

  1、长来镇卫生院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缺少白蚁防治项目

  长来镇卫生院公共卫生大楼建设项目于2022年5月编写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投资估算表中缺少白蚁防治项目。

  2023年3月9日乐昌市代建局与乐昌市房建白蚁防治所签订《白蚁防治项目服务合同书》合同金额为9,016.25元,于2023年6月30日完成支付。

  上述做法不符合《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第九条“建设项目依法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当将白蚁预防费用列入工程概预算。”的规定。

  根据以上规定,长来镇卫生院应加强与市代建局的沟通,做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与前期工作,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可行性报告项目覆盖全面、完整。

  2、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未实际履行职责

  经抽查,长来镇卫生院公共卫生大楼建设项目施工单位乐昌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未实际履行项目经理职责,《施工图设计文件会审记录》和《施工日志》等多份文件中项目经理签字笔迹与投标文件拟派项目经理的证书签字笔迹完全不同。

  上述做法不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形成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的规定。

  根据以上规定,市代建局应加强与项目建设相关单位的沟通,严格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其项目经理按规定履行相应职责,严格落实项目经理带班生产制度,确保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三)固定资产管理方面

  部分乡镇卫生院新增医疗设备未粘贴固定资产卡片

  经审计组实地盘点发现,截至2023年8月31日,所抽查的4个乡镇卫生院都存在新增医疗设备已验收但未粘贴固定资产卡片的情况。截至2023年9月15日,乡镇卫生院已粘贴固定资产卡片,市卫生健康局已提交整改资料。

  上述做法不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资(2018)108号) 第八条“相关单位要准确完整登记资产卡片信息,确保‘一卡一物’、不重不漏,定期清查盘点及时处理资产盘盈、盘亏和资金挂账等事项。”的规定。

  各乡镇卫生院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并依照规定粘贴固定资产卡片,确保账实相符和账账相符;市卫生健康局应加强对各乡镇卫生院的固定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确保各乡镇卫生院的固定资产管理规范。

  四、审计建议

  (一)强化工程建设管理。一是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管理,确保可行性报告项目覆盖全面完整;二是严格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合同义务,确保项目经理按规定履行相应职责。

  (二)强化内部控制管理。一是完善并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设备采购及验收程序的监督管理,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二是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防止因管理不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乐昌市审计局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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