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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市审计局组织对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严格执行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资金资源统筹,强化重点领域投入保障,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定不移地推动高质量发展。

  ——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全市紧紧围绕目标任务,深挖增收潜力,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6.21亿元,同比增长5.2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80亿元,同比增长15.43%,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2.68亿元,同比增长5.19%。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2.02亿元,同比增长1.4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13亿元,同比下降1.66%。

  ——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市民生支出33.7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6.31%。统筹安排各类资金,投入18.95亿元全力支持“百千万工程”重点工作落地见效,投入8.81亿元大力推进教育文化事业发展,投入4.75亿元大力支持医疗卫生事业。

  ——坚持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合计1.36亿元,落实助企优惠政策,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制定实施财税分享机制促进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办法,兑现2023年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0.2亿元,管好用好新增专项债券,有力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加快债券项目推进和资金支出使用,带动扩大有效投资。

  ——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初步成型,审计工作“下半篇文章”成效总体显著。积极创新整改方式方法,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清单,坚持边审计、边建议、边督促整改,注重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人大监督等贯通协同,推动形成合力,建立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相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整改责任,精准施策、分类整改,成效显著。截至2024年6月底,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20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78个,整改到位率89%,完善制度21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了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6.21亿元、总支出42.0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4.12亿元、总支出12.9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0.04亿元、总支出0.04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4.08亿元、总支出3.82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全市各有关单位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保持财政收支平稳运行,县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不精准。土地出让价款收入年初预算4.58亿元,实际收入0.74亿元,执行率16.16%。

  (二)财政收入管理不规范。财政专户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5,608.44万元;3个单位应缴未缴非税收入38.67万元;1个单位应收未收非税收入71.44万元。

  (三)财政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抽查发现,1个镇“进出平衡”耕地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部分耕地长满杂草;1个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选址不合理,造成污水处理终端被水淹没,无法使用;2个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管护不到位,长满杂草,被占用种菜,农户家接小方井污水管被锯断。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结合财政预算执行和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对8个预算单位的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1个镇自来水安装工程合同签订早于党委会议日期,1个镇1个单位17笔大额支出未召开班子会议讨论,涉及金额37.06万元。

  (二)内控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1个镇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部分条款不符合有关规定;1个单位食堂采购菜品及粮油调料验收只有厨师一人签名,长期租用社会车辆且未备案审批;1个单位未严格履行公务用车租赁审批程序。

  (三)未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5个单位未根据广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要求建立内部审计制度。

  (四)政府采购不规范。1个单位购买车辆未签合同先行付款,涉及金额14.69万元;2个工程项目防雷检测技术服务出具的报告日期早于采购协议签订日期,涉及金额0.7万元;2个单位14个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未按规定期限备案,涉及金额176.03万元;3个单位未按规定时间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涉及金额2,315.60万元。

  (五)支出票据不规范。1所学校支付后勤社会化承包费未取得正式发票,涉及金额202.45万元。

  (六)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3个单位36个工程项目已竣工验收未及时办理结算;1所学校无障碍坡道工程项目未办理结算审核已全额支付工程款,涉及金额10.25万元;1个镇20个工程项目超结算审核价多付工程款307.95万元。

  (七)合同要素签订不全,存在履约风险。2所学校1个单位8个设备采购项目、学校综合楼检测、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监理合同均无签订日期。

  三、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招商引资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

  (一)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涉企收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涉企资金管理使用、政府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及政务服务水平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未及时清退助保金。1个单位未及时清退到期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助保金,涉及金额88.20万元。二是部分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办结时限超时、更新不及时。3个单位在办理公路施工图设计审查、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业务存在超时现象;工程建设系统中7个部门51个事项承诺办结时限更新不及时。三是部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公示不及时。8个镇、1个部门205条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不及时。四是部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未按时办结。17个承办单位119件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未按时办结。

  (二)招商引资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未及时更新优化乐昌投资营商环境实施办法。2019年制定的乐昌投资营商环境实施办法已于2022年1月失效,直至2024年1月印发《乐昌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28条》,但2022年与2023年未及时清理失效文件并制定衔接的实施办法。二是57个已签约招商引资项目未落地开工。2022至2023年乐昌市招商引资共签约261个项目,已签约未落地开工项目57个,其中供地用地选址原因未开工11个,企业更改投资计划未开工27个,前期准备不足未开工19个。三是未按规定范围使用招商引资工作经费。1个单位的招商工作经费用于日常工作支出,涉及金额24.51万元。

  四、重点民生项目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基层公共卫生设施建设、义务教育学校补短板提升、敬老院运行管理和资金使用等情况。

  (一)基层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工程建设与设备采购的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验收不规范。6个镇卫生院购置紧缺医疗设备的安装验收单均无验收时间,2个镇卫生院设备验收单无验收人签名。二是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未实际履行职责,多份文件涉嫌他人代签。1个镇卫生院大楼建设项目经理在会审记录和施工日志等的签字笔迹与投标文件签字笔迹完全不同,涉嫌他人代签。

  (二)义务教育学校补短板提升项目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义务教育学校补短板项目建设管理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抽查了四所学校的项目建设及设备采购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篮球场面层质量差。1所学校运动场改造项目篮球场PU面层多处起泡。二是监理职责落实不到位。2所学校运动场改造项目监理日志不规范,编制日期与实际不符,内容不完整,监理日志无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结合部门预算执行、经济责任等审计,重点关注了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产管理不规范。1个单位日常租赁管理不到位,一处资产出租情况底数不清,未将所有的出租合同存档管理,未及时核对资产收费台账与账面收入情况;5所学校新建教学楼已投入使用未入固定资产账,涉及金额4,259.55万元;1所学校1栋学生宿舍楼委托个人管理未签订书面合同,存在资产管理风险;1个单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1个单位未定期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1个单位未及时调拨固定资产;2个单位会计账和资产综合管理系统固定资产原值不相符。

  (二)未及时收回借款。1个单位未及时收回逾期借款5,918.72万元。

  六、审计建议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审计反映的情况与问题,审计建议:

  (一)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优化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度;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加大税费征管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切实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从紧安排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腾出更多财政资源用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

  (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促进资产保值增值。建立健全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源资产管理和运营监管体制,督促健全细化“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及操作规程,盘活用好国有资源,抓好重点环节管控,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资源流失,促进资产保值增值。

  (三)加强建设项目管理,推动重点项目落实见效。加快重点项目谋划、储备和落地,着力解决投资审批、工程招投标、用地用能等前期管理,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建设内控制度,完善工程项目管理责任制度,确保项目建设规范有序,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四)加强民生保障,推动兜牢民生底线。加强养老、教育、医疗等重点民生领域的工作,看好用好民生资金,加强民生项目管理,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兜实兜牢民生底线,用心用情用力落实好暖民心行动,切实保障群众权益。

  (五)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隐患的防范化解。重点关注地方财政收支紧平衡,防范库款支付风险,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加强对企业扶持资金管理,持续关注资金运行中的风险隐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稳妥有序推进专项债项目建设,加强地方债务实时监测,切实有效应对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市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有效推进整改;对涉嫌违纪违法线索,已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下一步,市审计局将持续跟踪督促问题的整改,市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审计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推动乐昌高质量发展贡献审计力量!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乐昌市审计局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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