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287 号)及《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政务服务“四免”优化专项工作的通知》(粤政数函〔2020〕306 号)要求,为深入推进减负便民,减少企业、群众提交纸质材料数量以及跑动次数,我局结合我市现有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形成了《乐昌市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办清单(第一批)》(附件1),现予以公布实施,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免证办已列入韶关市对我市“数字政府”和政务服务绩效考核,请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我市公布的第一批《乐昌市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办清单》及《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办应用规则》,积极使用市“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信息系统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办工作。组织审批科(股)室和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建立健全有关机制,对免证办事项不再要求行政相对人提供相应纸质证照材料。各收件窗口认真学习《“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信息系统电子证照用证操作指引》,熟练使用免证办功能,积极通过智能获取电子证照的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我市一门一网系统调用电子证照的用证率。
二、各部门如发现调用失败或调用不正确等情况,请汇总填写《电子证照用证问题清单》通过电子邮件报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结合实际,根据“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应用情况,各部门继续梳理高频电子证照用证事项,填写《电子证照用证需求表》通过电子邮件报市政数局进行开通。
各部门在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办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乐昌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