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者办理了“韶关公共图书馆联盟——乐昌市图书馆借书证”,可以借阅乐昌图书馆和风度书房的图书4册,联盟各成员馆及下属分馆共借文献6册(韶关地区通借通还)。
二、每位读者凭身份证只能办理一张借书证。借书证仅限本人使用。
三、借书期限每次为30天,书籍如需续借可来馆办理, 也可打电话:5571592 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为30天。超期每本书每天将收取滞纳金0.1元。
四、工具书只能在馆内阅览,不外借。
五、读者如损坏、遗失图书可以买回同样的图书赔偿,或按该书价格的3-5倍赔偿。
六、借书证须妥善保管,遗失责任自负,并请及时挂失,补办。补办借书证需交纳工本费5元。
七、电子阅览室凭借书证和本人身份证使用,不收上机费;图书、报刊馆内免证阅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