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文工团体制改革机构编制批复》的批复,文化馆设立五个股室,
各股室安排如下:
一、办公室;
具体负责全馆办公室对内,对外发函、申请、通知等文件的起草、上传下达、负责安排全馆日常后勤工作,
为各部门作好协调工作等。
二、艺术活动项目组;
主要负责广场文艺活动一切的项目工作。
三、艺术创作辅导组;
主要负责文化艺术志愿者下乡镇基层辅导等工作。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具体负责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申报等工作。
五、演出队;
具体负责原文工团配合本市中心思想送戏下乡及本市开展的大型文艺演出活动等工作。
六、艺术培训组;
主要负责艺术班的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