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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补充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8 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是乐昌市妇幼保健院。乐昌市妇幼保健院是一家集医疗、保健、康复、教研于一体,既有妇幼保健特色,又有现代医院临床技能的新型妇幼保健专科医院。主要职能是承担妇幼保健服务,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出生缺陷防治服务等工作。内设机构有妇产科门诊、妇产科住院部、儿科门诊、儿科住院部、新生儿室、麻醉科、检验科、影像科、药剂科、保健科、儿保科、婚检室、办公室、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信息科、设备科、总务科等科室。各科室功能齐全,并拥有多个重点科室和一批学科带头人,拥有精干的医疗技术力量,已形成“院有优势、科有特色、人有专长、以质取胜”的发展模式。
(二)人员构成情况。
2018 年,全院在职职工138人(含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4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21人,占全院人数的88%;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7人,中级职称30人,初级职称84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8 年,我院继续做好妇幼保健、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出生缺陷防治等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 年收入预算2573.17万元,比上年增947.72万元,增幅59%,主要原因是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改善就医环境,创新服务举措,前来就诊的病人增加,医疗收入预算增加312.53万元;由于工作需要,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632.69万元;其他收入增加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81.07万元,其他收入(银行存款利息等)2.5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 年支出预算2572.7万元,比上年增948.35万元,增幅5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整和住房维修基金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由于工作需要,财政项目支出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881.06万元,没有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260.68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30%,比上年增17.31万元,增幅8%,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和住房维修基金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0.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9.7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620.38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70%,与上年预算相比,比上年增615.38万元,增幅12308%,原因是由于工作需要,财政新增了出生缺陷和地贫防控、妇幼改扩建等项目支出预算。其中:001项目5万元,用于婚前医学检查服务,与上年持平;002项目114.63万元,用于出生缺陷及地中海贫血防控供方补助,是上年结转资金;003项目182万元,用于妇幼健康机构能力建设,是上年结转资金;004项目318.75万元,用于妇幼维修改造工程,是上年结转资金。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8 年没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 年没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 年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
2018 年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总额1453.84万元。包括房屋及建筑物157.15万元,与上年持平;专用设备1098.47万元,增加304.28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工作需要新增购入DR、钼钯、阴道镜、心电监护等设备;一般设备170.4万元,增加26.58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工作需要,新增购入电梯、空调、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其他固定资产27.82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18 年,没有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2018 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
十、专业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 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补充公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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