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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乐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决算公开

2017 年度乐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乐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乐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乐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乐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单位 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以及部门决算公开主体的要求, 2017 年决算组成单位 1 个,是 乐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乐机编委 [2014]58 号文规定,我中心为公益一类管理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为 1 个,独立核算机构数也为 1 个。
内设机构15个(14个科室,1个挂靠机构为市健康教育所),分别有办公室、财务科、流行病科、免疫规划科、艾滋病防治科、公共卫生科、消毒杀虫科、地方病防治科、职业卫生管理科、检验科、质量技术管理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科、中心门诊部、坪石工作站及健康教育所。
二、单位 主要职能
     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承担辖区内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控制和卫生检验工作。
第二部分 乐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7 年部门决算表
本单位此次公开 8 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 1. 收支总表( 3 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 2. 财政拨款收支表( 5 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乐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乐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度总收入1282.3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282.3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1281.7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比上年 决算数 增加 21.5 万元, 增加 1.71% 增加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 484.06 万元,比上年增加 30.84 元,增长 6.8% ,增加原因是在职调入 1 人;二是日常公用经费 66.92 万元,比上年增加 8.46 万元,增长 14.34% ,增加主要原因是三项收费取消,导致支出增加。
2. 上级补助收入0元, 与上年 一样
3. 事业收入0元, 与上年 一样
4. 经营收入 0 元, 与上年 一样
5. 其他收入 0.57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 0.57 万元,增长 100% 。主要原因: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单列入账。
(二)、 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乐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总支出1282.3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1282.3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61万元, 比上年决算数增加 11.43 万元,增长 32.49% 。主要原因是新增 2 人退休,退休费用大增。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235.7 万元, 比上年决算数增加 10.65 万元,增长 0.87%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 比上年决算数 增加 30.83 万元,增长 6.8% ;项目支出 比上年决算数减少 17.22 万元,减少 2.3%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乐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281.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81.74万元, 比年初预算增加 30.02 万元,增幅 2.4% ,主要原因是 人员经费 比上年决算数 增加 30.83 万元,增长 6.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 0元,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乐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281.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81.74万元, 比年初预算增加 30.02 万元,增幅 2.4% ,增加主要原因是 人员经费 比上年决算数 增加 30.83 万元,增长 6.8%
分功能科目看,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6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46.61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235.7 万元,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147.08万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56.22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2.68万元,其他公共卫生支出0.4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9.32万元。
、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乐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0.37万元,完成预算40.39万元的99.95%。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元,全年没有安排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内容;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6.73万元,完成预算35.39万元的103.73%;
3. 公务接待费支出3.64万元,完成预算5万元的72.8%。
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 增加 31.13 万元, 增长 336.9 %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 增加 31.19 万元, 增长 563 %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 减少 0.06 万元, 下降 1.6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 增加的 主要原因是新增购置一台专业用车冷藏车,省级配套资金项目;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 减少 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招待范围、对象、标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0.3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6.73万元,占90.98%;公务接待费支出3.64万元,占9.02%。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元,全年没有安排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内容;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6.7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 29.39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一辆,系一台专业用车冷藏车;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7.34万元,2017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5辆,主要用于行政用车一辆,业务用车4辆。
3. 公务接待费支出3.6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7年,本单位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 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101次,接待人数共482人。主要包括省、市、县疾控中心及省卫计厅和市、县卫计局等。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 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9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 增加 7.9 万元,增幅 13.38% 。增长 主要原因是:1、邮电费 增加 6.97 万元;2、办公费 增加 0.6 万元。其中:办公 1.56 万元、邮电费 7.1 万元、差旅费 0.04 万元、培训费 1.72 万元、福利费 16.61 万元、日常维修费 0.03 万元、公务接待费 3.64 万元、委托业务费 34.42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61 万元、其他费用 0.2 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68万(其中省级设备购置专款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 月31 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其他(业务)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 基本公共卫生、冷链、疫苗配送、水质监测、地方病监测、艾滋病防治等业务 ;没有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没有财政安排资金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的支出项目,本单位无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余分配: 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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