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度乐昌市
人民医院 决算公开(补充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乐昌市人民医院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乐昌市人民医院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乐昌市人民医院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乐昌市人民医院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7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内设机构内一科(含心血管、神经内科、ICU病房)、内二科(感染病科)、内三科(普通内科,含呼吸、消化、内分泌、泌尿、血液内科、血液净化中心)、外一科(含骨科、神经外科、矫形专科、烧伤外科、手外科、椎间盘突出治疗专科和疼痛专科)、外二科(含普通外科、泌尿外科、肿瘤外科、微创外科、痔疮专科、前列腺专科、乳腺专科)、麻醉科、妇科、产科、儿科(含新生儿室)、中医科(含中医、康复及疼痛治疗科)、五官科、口腔科、急诊科等13个临床科室,放射科(含CT室、介入治疗室)、药剂科、检验科、功能科(含病理室、放免室、B超室、心电图室、脑电图室、脑血流图室、电子胃镜室、电子结肠镜室等8个功能检查室)等医技科室,以及临床支持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部门主要职责
乐昌市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康复、预防、保健、教学、科研、急救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曾三次被省卫生厅授予“文明医院”称号,是全市的医疗、急救中心,是韶关学院医学院、连州卫校的教学医院,是本市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广东省
医保定点医院
,并与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成立了联合口腔医疗中心。
第二部分 乐昌市人民医院2017年部门决算表
各部门应当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公开,并在合计栏以零填列。
(具体格式见附表)
第三部分 乐昌市人民医院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乐昌市人民医院2017年度总收入1368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68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429.7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37.22万元,增长10.62%。主要原因:中央及省财政拨款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下降)0%
3.事业收入11560.8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437.82万元,增长14.20%。主要原因:医疗业务收入增加。
4.经营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5.其他收入691.3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83.45万元,增长8607.68%。主要原因:东莞大朗镇捐款。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乐昌市人民医院2017年度总支出13716.3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3716.3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0.5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职工五险一金,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7.05万元,增长23.82%,主要原因是新增住房维修基金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220.8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920.22万元,增长16.9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3.城乡社区支出9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数据持平。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乐昌市人民医院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429.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34.7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072.20万元,增长408.39%;主要原因是年初只预算了本级财政拨款收入,未计入中央及省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9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计入。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乐昌市人民医院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429.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4.7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072.20万元,增长408.39%;主要原因是年初只预算了本级财政拨款收入,未计入中央及省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9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计入。
分功能科目看,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04.7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5万元。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乐昌市人民医院2017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70万元,完成预算9.79万元的139.9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05万元,完成预算8.65万元的150.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5万元,完成预算1.14万元的57.02%。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救护车维修费增加。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
“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45万元,增长21.78%。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1.36万元,
下降1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31万元,
增长49.31%;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万元,
下降43.4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人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救护车维修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主要是我院加强了公务接待经费管理,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出,制止铺张浪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05万元,占95.26%;公务接待费支出0.65万元,占4.7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0会议支出0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7
年
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3.05万元,2017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救护车出诊救治。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7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7次,接待人数共75人。主要包括兄弟单位业务联系。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44.07万元,比上年增加1230万元,增长17.79%。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17.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17.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
固定资产总额8752.93万元,其中房屋2695.24万元;专业设备4798.58万元;通用设备1259.11万元,其中有其他车辆7辆,主要是救护车,价值215.38万元。2017年度新增固定资产1317.48万元,报废固定资产138.14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原值7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台,共计1482.73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
(一)社会效益
1、政府指令性任务落实情况:按规定报告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情;院内设立有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突发事件紧急救治启动方案;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以及上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共享;院内设立了零押金急诊救助绿色启动方案。
2、社会信誉:未被纳入广东省药品非诚信交易名单。
3、舆情应对:建立了《乐昌市人民医院卫生新闻宣传工作有关制度》,避免负面新闻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二)医疗服务提供
医疗服务便捷与适宜:未开展通过新媒体、微平台等途径,提供自助打印机、手机或网络等查询服务;在门诊大厅电子显示屏向社会公布医疗检查项目费用;建立并落实双向转诊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预防、处理医疗纠纷。
(三)综合管理
1、财务风险管理:医院成立了成本管理综合部门,开展全成本核算,落实成本管理与核算工作;定期开展医院运行情况分析。
2、员工绩效管理:建立了院级、科级的两级绩效管理组织,人员绩效评价采取综合目标考核,不与医疗服务价格直接挂钩,有效促进绩效持续改进。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
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
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