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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人民医院医德医风建设社会服务承诺书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是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开展社会服务承诺活动是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践诺诚信是树立卫生行业崭新形象的具体体现。我院全体医务人员向医院和社会作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拒绝接受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红包”、物品。对患者馈赠的钱物当时难以拒绝的,于24小时内上交医院办公室。

二、拒绝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一次性卫材、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理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或其它不正当利益。发现企业或推销人员有上述行为的,应立即报告医院办公室。

三、介绍病人到其它医疗卫生单位检查、治疗、购买药品,或介绍他人购买医疗设备、医疗器械等,拒绝收取回扣或提成。

四、严格执行医保规定,坚决杜绝违规套取医保费用的行为。

五、禁止开药、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它医学检查开单提成。

六、根据患者病情,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

七、礼貌接诊,文明待人,热情服务,态度和蔼,不推诿、训斥、刁难病人。

八、执行医务公开、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九、执行患者住院“一日清单制”,规范收费行为,不分解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监督投诉电话:5552780    门诊大厅设有投诉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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