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中医〔2019〕1号
为全面落实《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严禁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收受“红包”“回扣”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深入推进医院行业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的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医院环境,现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医务人员的学习教育。
(一)召开动员大会。为全面落实行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严禁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收受“红包”“回扣”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对医院开展严禁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专项治理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并组织新职工签订拒收“红包”承诺书。
责任科室:党委办
责任人:梁佳莉
(二)全面开展社会宣传。在门诊大厅、各住院部等处公开《乐昌市中医院拒收“红包、回扣”承诺书》,并通过组织义诊、各类社会活动等时机,向广大群众普及一系列关于禁止收受“红包”“回扣”的有关规定。
责任科室:院办、医务科、护理部
责任人:黄娟、陈俊、范晓玲
(三)加强医务人员的警示教育。一是利用各种时机开展职业教育,在院务大会、医疗例会、晨交班等时机提出行风要求,在平时中心组、支部学习和专题党课中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教育;二是组织全院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原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通知》(卫办发〔2012〕45 号)、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国卫办发〔2013〕49 号)、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行政处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卫函〔2014〕980 号)等一系列关于禁止收受“红包”“回扣”的有关规定。三是由医院纪委、院办采取发送廉洁行医短信、开设宣传栏、通报典型案例、廉政约谈等方式,加强对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方面的警示教育,坚决摒弃侥幸、法不责众的心理,深刻认识违纪违规行为的严重后果,自觉抵制收受“红包”“回扣”不正之风。四是借助医护人员培训和新入职职工教育培训,有计划有目的开展行风教育。
责任科室:医务科、护理部、院办、党委办
责任人:黄 娟、陈俊、范晓玲、梁佳莉
(四)大力弘扬高尚医德。在全院大力宣传最美医生、最美护士的先进事迹,做到明是非、知荣辱、遵法纪、守信用,自觉抵制商业贿赂,严肃行业纪律,弘扬高尚医德,树立行业新风正气,努力做到“医德好”。
责任科室:医务科、护理部、党委办
责任人:陈俊、范晓玲、梁佳莉
二、集中开展专项治理。
(一)开展科室专项自查。全院各科室要通过自我剖析、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认真查摆本科室在行业作风方面存在的和潜在的苗头性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并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请全院各科室写出书面自查报告,于1月21日前报院纪委(人事科)。(要求各科室报纸件及电子版,纸件材料需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上报,邮箱:lczyyrs@163.com)。
责任科室:各科室
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
(二)开展医院专项督查,严肃查处违纪案件。一是全面畅通投诉举报途径。设立向社会公开的投诉、举报受理电话和举报信箱,确定专门人员,负责处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做到有诉必查,有责必究,件件有查处、有反馈,努力在群众中树立诚信的良好形象。二是开展医药购销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加强药品流通、招标、采购、临床使用等环节的综合治理,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按规定对列入不良记录的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依法依规处理,引导和约束相关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形成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三是开展作风建设督导检查不断加大明察暗访工作力度。通过每月下科室医德医风绩效考核、随机对重点科室抽查、适时开展日常工作检查、对门诊、住院患者发放调查问卷、现场询问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了解我院在行业作风方面存在的和潜在的苗头性问题,重点查处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严格按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收受“红包”“回扣”行为一经查实,对医务人员应做出以下处理:(1)与医师定期考核、医德考评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当年医德考核和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当年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晋升薪级工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必须延迟2 年;(2)收受“红包”“回扣”行为情节严重的,按照《执业医师法》责令暂停6 个月以上1 年以下执业活动或直接给予解职待聘、解聘处理直至吊销执业证书;在学会、协会兼任领导职务的一律予以免职;对吊销执业证书的医疗卫生人员,一律在全系统通报,并向社会公布;(3)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责任科室:纪委、医务处、护理部、相关职能科室
责任人:梁佳莉、吴金梅、范晓玲、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
(三)签署医患协议书。各住院部要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定的签订医患不收、不送“红包”双向承诺协议书,纳入患者的病历管理。对一时无法拒收的“红包”,应在24 小时内上交医院纪委,或替患者缴纳医药费用,并及时告知患者。逾期不上交的,视同违规收受“红包”。建立收受“红包”黑名单制度,对查实收受“红包”不上交或不如实上交人员计入黑名单并予以公示。药剂科要严格执行国家以及省里制订的医药购销管理规定,与所有医药供应企业签订廉洁购销合同,并做好留底存档工作。
责任科室:医务科、药剂科、纪委
责任人:陈俊、杨晶、梁佳莉
三、加大对医务人员的监管。
(一)明确主体责任。各责任领导及责任科室负责人要充分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及行风建设的主体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层层传导压力,传导责任,要严格自律,带头拒收“红包”、回扣,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和管理,防止“红包”、回扣问题的发生。
责任科室:班子、各科室
责任人: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
(二)认真开展好廉政约谈工作。对重点岗位、重点科室人员进一步做好工作提醒,让廉政约谈工作深入落实到每个层面,做到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
责任科室:纪委
责任人:罗小英
(三)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发布廉政警示提醒。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重要节点,制定下发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并利用医院QQ群、微信平台进行重要节点廉政警示提示,及时提醒干部职工不断增强纠正和抵制“四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责任科室:纪委
责任人:罗小英、梁佳莉
(四)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电教片。为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严守党纪党规和工作纪律的自觉性,认真践行“第一种形态”,适时组织全院干部职工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电教片,时刻对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警示提醒。
责任科室:纪委
责任人:罗小英、梁佳莉
(五)开展无“红包”医院、科室创建活动。自即日起,我院决定在全院开展无“红包”医院、科室创建活动,对宣传关于禁止收受“红包”“回扣”的有关规定成效显著、科室杜绝“红包”或收受“红包”全部上交无举报和督查行风正气反响较好的科室,将定期给予褒奖。医务人员对不知情或无法拒绝的“红包”,不得自行处理,要在24小时内将“红包”上交医院纪委登记备案。
责任科室:纪委、医务科、护理部
责任人:梁佳莉、陈俊、范晓玲
(六)建立信息上报制度。每月30日前,各责任科室要将当月开展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自查情况报医院纪委。(报送材料要求,纸件责任科室负责人签字后上报,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czyyrs@163.com)责任科室:纪检监察科、各科室
责任人:梁佳莉、各科室负责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把专项治理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医院将把各科室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二)落实两个责任。院党委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积极承担起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压力传导到全院每个科室、每位职工。纪委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强对重点科室和重点岗位的督查,如发现违纪问题,一查到底,严肃处理。
(三)加强组织领导。医院将成立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院长刘梓平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在党委办,负责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实施。
(三)强化问责力度。责任科室和责任人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落实工作的推进。医院将对宣传不力、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人严肃追责,并在评先评优中实施一票否决。
(上级相关部门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的行为进行大力查究,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上级主管部门将各医疗卫生机构、所有从业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情况列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等级评审工作和医疗卫生人员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医德考评、医师定期考核内容。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导致严重问题的,还要追究医疗卫生机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乐昌市中医院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