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紧紧围绕乐昌市委、市政府关于改革工作的部署要求,以“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行动上,以新担当新作为奋力开创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新局面。
在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中,市住建管理局把助推企业项目早落地、早投产作为重要工作目标,把精简工程审批、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建改革工作汇报,研究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工作。
市住建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何毅华:我们建立了联合审图和并联审批的工作制度,通过精简、合并审批事项,调整审批时序,推行告知承诺等方式,为项目审批服务按下了加速键。
自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以来,通过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有关审批材料,推动“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个标准”规范审批事项,“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网通办”、“一站式”办理市政公用服务。
市住建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何毅华:我局坚持“有事随时到、无事不打扰”的理念,对产业园招商引资项目提供“上门服务”、“延时服务”及“帮办代办”等服务,关心企业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项目尽早开工提供坚实保障。
在我市人防工程建设联动审批制度改革中,市住建管理局在韶关市《联动审批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市人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际,先行起草了《乐昌市人防工程建设联动审批制度》,并形成《拟定稿》呈报市政府。该制度于8月3日由市政府正式印发,也标志着市住建管理局提前五个月完成了改革任务。
市住建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何毅华:《乐昌市人防工程建设联动审批制度》出台后,我市符合要求的项目平均可节省4个工作日的审批时限,较大地减轻了建设成本负担。同时,该制度也切实扭转了原来人防部门在监管中单打独斗的局面,理清了监管涉及的多部门联动职责,构建出协同监管的格局,杜绝了建设单位瞒报、漏报、少报现象,有效避免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通过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完善管理体系,创新监管方式,市住建管理局以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人防工程建设联动审批制度改革为着力点,大力推动构建良好审批生态体系,为我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贡献了住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