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韶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2021年人民防空工作要点>的通知》(韶人防〔2021〕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在建人民防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在建结建人防工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便于开展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强责任、抓整改”的总要求,全面排查人防工程及设备设施安全隐患,确保不漏一处;严肃查处人防工程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责任落到实处;抓好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采取强力措施整治到位。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2021年在建结建人防工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组织领导,现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何毅华,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黄伟崇,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邝玉红,党组成员
成 员:李节翔,人防股副股长
廖洪辉,建质中心
胡国根,建质中心
三、监督检查范围
见附件。
四、检查主要内容
(一)法定程序方面:
1.是否存在未经审批即开工建设的;
2.应建但违反国家规定不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地下室的;
3.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
(二)施工安全方面:
1.各参建单位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防范措施等工作情况;主要负责人是否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重大隐患是否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台账是否齐全;
2.重点检查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人防通风设备、设施、器材、指示标识是否完好齐全;人防用电设施、电器、线路是否安全;人防工程内建筑、结构、防护设施设备平时使用情况及用电、消防等安全状况,排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五、检查阶段工作部署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11月19日至11月23日,各在建结建人防工程参建单位需对照检查内容认真梳理分析本单位存在的短板弱项、盲区漏点,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具体整治整改工作措施。
(二)重点检查阶段。2021年11月24日—11月26日。我局将按行程开展全面排查。
(三)限期整改阶段。2021年11月27日—12月4日。存在问题的工程项目要在自查自纠、重点检查的基础上,明确整改责任,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以“钉钉子”的精神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确保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我局将对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重点复查。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在建结建人防工程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排查治理工作,要以“生命至上、安全重于泰山”的高度责任感,强化“落实”二字,严守“红线”和“底线”意识。
(二)查缺补漏,抓好整治。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隐患通报制度,强化整改落实。对隐患排查行动走过场、整改治理不力的,存在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严格执法,并及时予以公开曝光,对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等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切实解决执法宽松软“不长牙”的问题,倒逼生产经营建设单位有效落实主体责任。
(三)强化宣传,建立档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宣传报道,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注重宣传效果,动员和引导各有关部门、企业及职工,全面理解、参与和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加强典型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开曝光。
附件:检查行程表
乐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1年11月19日
附件:
2021年在建结建人防工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检查行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