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之年,也是“八五”普法规划开局之年,乐昌市住建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文件精神,围绕住房城乡建设中心工作,学党史、悟思想、践法治,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努力提高建设系统法治工作水平。现根据中共乐昌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做好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为法治住管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班子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领航定向,把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宪法、住建领域法律法规等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以专题学、集中学、自主学、等形式,促进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全面践行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坚持把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固化为“铁定议题”,利用“三会一课”常态化学习机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二是定期组织开展中心组学法活动,参加法律知识在线学习和考试,不断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水平,深入贯彻新时代法治理念,为做好依法行政打下坚实的思想和理论基础;三是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编制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述法”要求,始终将依法行政作为“一把手”工程,牢牢记心上、抓手上、落实处,做到了涉法工作逢会必讲,涉法工作优先安排。
(二)认真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我局组织了本系统执法人员召开学习《纲要》专题会议,集中学习《纲要》总体思路、框架内容和亮点,清楚认识到《纲要》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举措,是“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路线图和施工图,对在新发展阶段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更好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在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
(三)加强新法学习宣传。
组织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韶关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韶关市物业管理办法(试行)》、《韶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 卫生管理办法(试行)》和《韶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宣贯工作。
二、2021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在法治建设进程中的核心作用,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一是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以班子建设为核心,严格按照领导班子决策程序和机制议事决策;二是突出抓好班子的模范带头作用,班子成员带头学法,整体提高班子法治素养。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组织全系统以多形式持续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构建载体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进全系统理论和法治学习常态化、长效化;三是根据中共乐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工作的实施方案》(乐法治委〔2021〕4号)文件要求,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撰写2021年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不断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
三、落实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将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窗受理”。大力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减证便民”、中介服务清理等工作,确保依法依规履职尽责。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动态完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严格实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进一步优化规范审批服务流程,明确审批程序和期限等。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本单位现有行政审批事项70项,其中,可网办事项69项,即办件事项67项,一窗受理事项65项,零跑动事项70项,最多跑一次事项70项。
2、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今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韶关于工程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继续深化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在基本建成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体系的基础上,全面提升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全面落实阶段并联审批,实行审批阶段“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制度,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容缺受理、联合图审、联合验收等改革措施,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将社会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35个工作日内。对已取得用地的重点项目,探索实行“提前介入安全质量监督”“模拟审批”等手段,帮助项目“拿地即开工”、“早建设早投产”。截至2021年12月,我市在韶关市工程审批系统中共受理工程建设项目123个,总审批办件数1152件,涉及11个审批部门36个审批事项,其中并联审批100件,联合图审44件,告知承诺125件,电子施工许可44件,市政用能报装22件,联合验收4件。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1、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一是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民主集中制,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 重大事项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我局自2016年起聘请法律顾问,2020年设立公职律师,现我局每年有一名外聘法律顾问与一名公职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为保证法律顾问发挥作用,我局研究制定了《乐昌市住建管理局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管理和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法制工作机构的合法性审查职责,对本单位起草的规范性文件,都由法规股和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大大提高了我局行政决策水平。2021年出具法律意见共计27次,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法治住管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2、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机制。
一是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跟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1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件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二是全面依法依规落实政府信息、执法信息公开工作,运用好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公示工作,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在决定作出后及时录入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持续动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我局严格落实《全面推进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20年1月修订《乐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完善《乐昌市住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相关制度文件。
三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积极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工作,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对办理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提案、议案的意见和建议,2021年,我局共办理建议提案19件,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时办理答复完毕,并上传至我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制定了《住管局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2021年版)》,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行政执法结果录入,促进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记载、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和执法保障。我局严格贯彻执行《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将全体执法人员信息按要求录入广东省执法队伍管理系统,并进行动态管理,目前我局有25名登记在册的执法人员。认真做好证件管理的同时,我局强化对执法人员的培训,不定期发放行政执法相关学习资料与案例供执法人员学习,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机制,积极开展普法教育。
一是加强普法机制建设。我局成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普法工作队伍,大力普及本部门主管领域内的法律法规。同时坚持党组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领导,将普法工作融入日常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中,提高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每年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及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等,并在门户网站上的政府信息公开栏公示。明确各股室的普法内容、目标、对象、形式和工作任务,将普法工作与重点任务、日常业务、特色项目、法治实例、舆论热点相结合,延伸普法触角,拓展普法覆盖面,形成全员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今年我局作为乐昌市第四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单位,取得了优秀的好成绩。
二是加强内部学法。将法治教育列入了年度工作要点,抓好领导干部懂法守法。组织局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旁听庭审活动,积极推进以案释法,选择典型案例收录进我局电子案例库,供大家学习借鉴。2021年,所有工作人员均按时完成学法考试要求,参考率、优秀率达100%。推进机关党员法治宣传教育,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主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宪法和党章党规党纪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是广泛开展社会普法宣传。注重宣传阵地建设,我局设有法治宣传栏和普法资料阅览处,并建立了单位以案释法案例库;积极打造普法“微景观”,并把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成为法治宣传教育的主阵地。把普法责任落实到岗,我局在执法、司法、管理、服务各环节、全过程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促进社会公众的理解和认知。在宣传据以履行职能、职责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手册等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形式,广泛宣传建设法律法规,推进“法律六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利用特殊节点,如“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19”消防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组织普法宣讲团、法律顾问、局普法工作队伍深入开展法治惠民活动。
四、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一是仍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情况。住管工作业务繁杂,一些股室在工作繁重的情况下,一定程度上对法治建设工作有所忽略;二是审批、监管队伍人员配备不足,队伍建设及人员素质亟待加强。住管系统干部队伍的素质、能力和结构与改革发展的保障需求还不完全适应。三是工作机制上未完全理顺,在具体执法细节上中存在一定瑕疵,执法协调监督的管理机制还有待完善;四是普法宣传形式有待丰富,普法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不够,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加强;五是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和管理机制还存在薄弱环节。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做好各项审批服务。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做好事项压减工作,深化简政放权,推动更多的政务服务事项下放、委托到乡镇办理,减少企业和群众办事跑动。二是坚持依法行政、依规办事,继续完善行政职能事项审批流程、技术指标、法律文书等资料,及时公布实施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有关信息。积极对接网上办事大厅,实现行政许可一网式受理、审批,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审批手续。三是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各项审批服务合法合规、高效有序。
(三)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理念,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掌握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决策执行效果。
(四)完善法制队伍建设。强化执法队伍的建设,积极引进法律人才,加强执法人员配备,提高执法水平,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执法铁军。
(五)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对群众的上访诉求,主动到信访一线,面对面、手拉手处理,确保矛盾化解在一线;对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等诉求,坚持调解忧先,确保“案结事了”;对涉稳类矛盾,做到排查在前、化解在先、处置及时,坚持依法依规,切实维护行政权威。
(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法治意识。继续落实相关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的全方面加强对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自觉遵守与执行法律的良好氛围,并为依法行政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乐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