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住建管理局召开乐昌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布置会暨排查员培训会,会议由市住建管理局副局长主持,局各有关股室人员、各镇(街道、办事处)排查员参加会议。会议通报了目前我市承灾体普查数据和自建房排查情况,并对各镇(街道、办事处)如何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自建房安全排查板块操作进行了培训,并明确了近期及长期工作任务。
会议指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是一项阶段性任务,更是一项紧急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亲自开会、亲自布置、亲自审方案、亲自推进,国务院、省、韶、市层层发文,要求对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我市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严格的标准,不折不扣抓好自建房安全风险专项排查整治各项工作。
会议要求,各镇(街道、办事处)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湖南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在思想层面把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二是要明确行动方法。要仔细研读上级文件、指引,结合承灾体普查行动,充分运用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中的数据,开展自建房现场排查工作,并及时将信息录入系统内的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归集平台。三是要提升行动效率。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根据系统内承灾体普查数据,筛选所需的自建房、经营性自建房的数据,实行动态排查整治。做到产权人自查、村(居)委100%排查,镇(街道、办事处)100%复查,力争做到“排查一户、整治一户、销号一户”。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的原则,扎实做好安全隐患房屋分类处置工作,对排查发现重大安全风险、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建立问题台账,立即实行闭环整改。
会议强调,根据中央、省、韶、乐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各镇(街道、办事处)必须在10日内完成平台数据的筛选,明确我市自建房底数。通过“百日行动”对经营性自建房进行全面摸排及整改,特别是三层以上、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必须先排先整,争取到明年6月底完成摸底排查,3年内全面完成自建房整治工作。
工作布置完毕后,市住建管理局技术人员对参会各镇(街道、办事处)进行了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归集表填报说明和信息归集平台数据的填报,并对各参会人员提出的疑问一一作出解答,同时通报了解答热线,以便及时疏通排查难题,切实保障我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