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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署有速度、排查有深度、整治有力度、宣发有温度”乐昌住建持续推进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对全国自建房安全开展专项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对此,乐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从市委、市政府到市住建管理局(以下简称“市住管局”)已前后组织了32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截至10月18日,根据住建部自建房信息归集系统显示,全市共排查自建房70154栋,初步判定存有隐患246栋,采取停用、人员撤离等管控措施54栋。其中,排查经营性自建房3088栋,初步判定存有隐患的房屋现已全部完成整治。目前市住管局正组织“回头看”行动,以巩固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百日行动”的工作成效。

  一、排查部署有速度,及早部署先行实施

  4月29日,湖南长沙市望城区自建房倒塌事故发生后,乐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研究部署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为双组长,市住管局为牵头单位,其它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的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房屋安全主体责任、使用安全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同时,市住管局代拟《乐昌市自建房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并及时印发《乐昌市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计划》,全力部署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和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行动。

  二、排查整治有深度,专家实地把脉问诊

  市住管局多次召开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技术人员培训会,部署建立专家指导团队,最大限度地发动群众力量参与到自建房排查整治行动中。在排查整治行动开展初期,市住管局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协调乐昌市建筑行业协会从专家库中抽调建筑工程一级和二级建造师、建筑类工程师等专家共14人,与市住管局15名技术人员共同组建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专家小组,采用“网格员+专家组”接力跑方式,分别到各镇(街道、办事处)开展现场检查和对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初判。

  目前,市住管局派出的技术服务队伍正对各镇(街道、办事处)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持续对排查出存在隐患(246栋)的自建房和所有的经营性自建房(3088栋)开展全面督导和联动核查,核实结构安全性、建设合法合规性(施工许可证填报情况)和房屋隐患程度的有关信息,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技术服务队伍正前往各镇(街道、办事处)对排查人员开展培训,对排查房屋隐患严重程度的初判、房屋加改扩建的识别以及房屋结构的准确判定等进行详细地讲解,以提升排查人员专业素质,提高数据录入的准确性和确保信息资料的完整性。

  三、排查整治有力度,压实责任督导促改

  作为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牵头部门,市住管局多次召集相关部门,按照“属地+行业部门”双交办方式、“谁使用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要求督促各镇(街道、办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排查整治工作,持续组织各镇(街道、办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工作部署会议暨联动核查工作推进会议,及时通报工作进度、反映工作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市住管局内部共召开17次工作布置会和推进会,专题研究部署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汇报、交流工作进展,总结经验,并部署下一步工作。

  自5月11日开始,按照“边排查、边整治”的工作原则,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两个技术服务队伍进行现场初步判断,累计出动899人次,根据数据统计情况和督导抽查情况给有关镇(街道、办事处)发出《提醒函》和提醒通知共计13份。同时对现场抽查的隐患点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及建议。

  7月22日-8月29日,市住管局组织的经营性自建房联动排查复核小组对辖区内18个镇(街道、办事处)房屋结构进行抽检性复核,并要求14个在抽查总量中超过10%房屋与实际信息不相符的镇(街道、办事处)重新开展排查。8月29日-9月23日对存在误判填报错误(将无隐患错填为有隐患)的各镇(街道、办事处)逐个进行现场核查。同时,实行“日排名、周通报”机制,确保对账销号。市住管局对信息数据一日一报、工作动态一日一排名,并对排查进度缓慢的单位主要领导予以提醒督促。建立市、镇(街道、办事处)、村(居)三级整治台账,做到“一患一档”、“一楼一档”,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四、排查整治有温度,以人为本宣发到位

  在工作部署会上,市住管局建议各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广泛发动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人员加入自建房排查整治队伍。据各镇(街道、办事处)所报数据,截至目前,共计发动360余人进行线下排查和线上录入。市住管局开展培训会后,要求各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分别组织召开排查员培训会,通过现场实操等方式培训排查人员300余人,会后通过电话、交流群等形式加强交流沟通,及时答疑解惑,提升基层工作队伍数据录入和系统操作能力,确保信息数据录入的质量和效率。同时发动各部门、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干部通过朋友圈、微信群、入户走访、悬挂条幅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知识,提醒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牢固树立防范在先、警惕在前的安全意识,发动自建房户主开展隐患自查,引导他们向村(居)自查自报,并加强现场核定,实现排查工作既快又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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