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公布乐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当作重点工作,日常工作来抓,不断完善和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业务人员力量,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由办公室统筹,专人负责,各股室积极配合,按要求及时依法公开和更新本单位政务信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地完成。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发布信息76条,均为主动公开信息。其中机构职能1条、通知公告12条、工作动态信息30条、财政预决算3条、其他28条、公开指南1条、年度报告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022年,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3件,办理3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1件,不予公开0件,其他处理2件。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1起,诉讼5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展开,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要位置,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二是坚持底线思维,加大审核力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保证发布内容完整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持续做好社保有关政策文件、规章制度、工作动态等方面的信息公开,积极做好信息发布审核,及时发布重要政策、通知公告、政策解读等。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运行保密审查机制,落实领导责任制、岗位责任制,认真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管理“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查”“事前审查、依法审查”的总原则,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登记制度,严格审查程序,保证了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完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共收到3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均按时间要求对申请人公开。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本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为0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上,尽管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各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导致公开内容不够及时、丰富、渠道较为单一。
(二)改进措施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定期开展栏目自查,确保各个栏目及时更新;二是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加强各股室的沟通交流,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政治站位,要进一步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及保密审查工作,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乐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