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住建管理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扎实推动住建领域各项工作,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全力推进党建工作情况
(一)抓政治建设增强思想引领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常态化制度化。2022年总共召开10次党委会议,40次党组会议、进行18次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二)抓组织建设增强战斗堡垒
1.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切实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今年顺利地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成立乐昌市物业行业党委,以党建引领物业行业和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深度融合发展,使物业服务企业积极融入城市基层治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和工作要求,对4个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根据支部实际,撤销了1个党支部。按照组织发展原则和方针,2022年培养了13名入党积极分子,发展了8名党员,为党组织输入了新生力量。
2.组织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1周年”系列活动。为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1周年,我带头参加庆祝“七一”系列活动。包括向50年党龄老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党员干部讲党课、重温入党誓词仪式、对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生病住院党员等开展慰问、“学习身边榜样”,进行党史学习教育等系列活动。
3.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2022年10月16日,我带领市住建管理局组织全体在编在职人员,在局机关会议室集体收看习近平总书记作的党的二十大报告。住管局党委下属各党支部通过党员大会、支委会、党课等共开展31次集中学习,宣讲活动1次,专题学习3次,参与人次达340多人次。
4.勇当先锋做表率。今年以来发动党员干部共500余人次积极参与爱国卫生、疫情防控、防汛内涝、文明城市创建等志愿服务活动,全力以赴筑牢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红色堡垒”,让党旗在“无硝烟”的“战场上”高高飘扬,筑牢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安全屏障。
5.作风建设出实效。严格按照市委、市纪委监委的工作部署安排,扎实开展党内谈话、土地房屋征收专项整治、损害营商环境专项整治、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题警示教育大会等多项专题整治工作,今年以来收到党纪处分1人,2名退休人员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二、机关建设情况
(一)办文情况。2022年,我局共计上报、下发请示、报告、通知、函等300余份;总结、起草、修改、情况汇报等各类文件、材料127余份,OA收文10938余份、发文1253余份。在不断学习、摸索、总结、改进的基础上,基本上做到了格式规范,文句精炼,打印整洁,报送和下发及时。确保了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开展。
(二)行政执法人员情况。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和执法保障。法规股严格贯彻执行《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目前我局有37名登记在册的执法人员,按照省司法厅、乐昌市司法局要求,我局在10月份已完成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2022年10月20日,我局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乐昌市学法考试,参考率100%,优秀率100%。
(三)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运用好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公示工作,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在决定作出后及时录入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
(四)办理建议及提案情况。积极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工作,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对办理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提案、议案的意见和建议,每年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时办理答复完毕,并上传至我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2年人大建议共45件,涉及我局办理的有14件,其中主办6件,协办8件;政协提案共94件,涉及我局办理的有23件,其中主办7件,协办16件;政协意见共58件,涉及我局承办的有20件。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时办理答复完毕,并上传至我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法律服务情况。一是2022年对单位行政处罚案件做出法制审核8次、出具法律意见和草拟、修改合同、参与信访接待、矛盾调处、涉法涉诉案件化解、突发事件处置、政府信息公开和单位委托或者指派的其他法律事务共计40次;;二是为单位提供涉诉法律服务。2022年我局共有民事诉讼5起,其中3起胜诉,1起未判决,1起原告撤诉;行政诉讼5起,其中4起胜诉,1起未判决。2022月我局有1起行政复议案件,结果为维持行政行为。
三、高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一)建筑业产值。目前我市在库资质建筑业企业37家(其中二级资质4家,三级资质33家),我市前三季度资质以上建筑业产值最终完成11.0898亿元,同比增长2.69%,增速排名韶关第三。2022年资质以上建筑业产值全年16.94亿元,同比增长0.96%。
(二)房地产销售。2022年,我市商品房销售面积为27.85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指标。
(三)固定资产投资。2022年我市住建系统重点项目共50个,全年累计完成投资约12.4亿元,超额完成市委市政府要求的12.1175亿元。
四、城乡建设项目完成情况
(一)城区建设
1.乐昌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推进实施:2021年8月已启动一标段、2022年6月启动二标段建设,一标段已完成总工程量的97%,新建污水管网7.46公里;二标段已完成南北岸污水管网铺设4.43公里;
2.乐昌市北立交桥加固修缮工程。2022年6月启动乐昌市北立交桥加固修缮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北立交桥桥台及台后路基挡墙进行加固、修复桥面、对梁体露筋部位予以修补、清理悬空铰缝木模等。项目现已于2022年8月31日完工并顺利通车,为市民日常安全出行提供保障。
3.环城路S248线铁路道口拓宽工程。2022年10月已确定施工单位,S248环城路铁路道口拓宽工程施工单位进场后,将督促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4.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累计完成33个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作。2022年乐昌市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四期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完善项目共有10个老旧小区均已完成施工。乐昌市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五期也于2022年11月动工,涉及目标小区共计12个,工期100个日历天,预计将于2023年3月底完工。
(二)乡镇建设
1.推进第三批“139+”美丽圩镇建设工作。2022年我市进行第三批10个镇的镇区“139+”美丽圩镇建设工作,分别黄圃镇、五山镇、沙坪镇、三溪镇、两江镇、云岩镇、秀水镇、白石镇、庆云镇。10个镇第三批“139+”美丽圩镇建设工作现已进入尾声,建设工作基本完成,已做到乡镇(街道)提升“139”行动计划全覆盖。
2.推进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我市2022年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工作已启动。2022年我市削坡建房整治任务共计487户,截至目前,我市已开工487户,开工率100%,已竣工487户,竣工率100%。
3.推进农村危房改造。2022年,我市危房改造任务共计14户。截至目前,我市危房改造开工18户,开工率100%,竣工18户,竣工率100%,已验收合格并支付资金。
4.推进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工作。2022年,我市镇级污水处理工作分成两方面:
(1)持续推进乐昌市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收尾工作,全市13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均已完成建设并通过环保验收程序,污水治理设施连续稳定运行;300个村级污水处理站点及其配套管网已全面完成建设,共计覆盖自然村318个,均已通过验收投入运营。
(2)乐昌市坪石污水处理厂扩容提质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扩容工程1.0万m3/d(以扩容部分),提标改造一期工程1.0万m3/d(提质部分),污水收集管网总长度4343m,包括提标部分管网277m,扩容部分管网4066m,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1座(设计规模1.0万m3/d)。
5.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我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范围内的195个行政村已全部开展排查录入,我市共排查录入农村房屋95449栋,其中用作经营性的农村自建房2610栋,未用作经营性的农村自建房91492栋,非自建房1347栋。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403栋,其中用作经营性的农村自建房4栋,已开展安全鉴定4栋,已完成整治4栋。
五、行业领域规范创新
(一)规范建筑市场
1.继续打击违法分包。为规范我市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市场秩序,加强对建筑市场相关主体行为的监督管理,我局对全市35个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开展全面排查整治,累计出动130多人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现场要求参建单位立即整改,对3个发现问题的项目,及时要求整改并跟进整改落实。
2.加大招投标监管。2022年,我局办理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备案共计39个。现开标38个,监督开标共计38个,在项目招投标监督过程中无投诉现象发生。
3.行政审批工作方面。全年共共办理施工许可项目共40项,涉及房屋建筑面积44.0947万平方米、市政管网总长21.3千米,总造价约10.33亿元,实际办结时限均在1个工作日内,推行全流程网上办理,并发放电子施工许可证,其中1个项目为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全年共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52项,涉及房屋建筑面积81.55万平方米,总造价约15.26亿元。
4.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方面。聚焦工程建设审批流程,实现工程建设全流程线上审批。简化施工许可报建环节,将施工许可与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合并办理,审批时间由原法定7天,压缩到现在当日办结。全面推进联合审图、并联审批、联合验收、告知承诺制等改革举措,全面优化了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环节。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分级分类管理,对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的审批事项再精简、审批流程再优化,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
(二)切实落实保障性住房及发放租赁补贴。2022年,按规定要求经初审后累计全年总计发出乐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评议表37份、收回29份申请表。经审查符合条件且通过规定程序的共25份;2022年,我局向住房困难消防救援人员、公交及环卫行业一线职工发放公共租赁住房专项保障申请表70份,收回66份申请表,经审查符合条件且通过规定程序的共66份。
(三)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
一是通过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提高物业企业的服务意识及服务水平;二是积极协调市委政法委、乐城街道办事处、社区处理业主提出的合理合法诉求;三是指导镇(街道)、社区做好物业管理及业主委员会成立工作;四是进一步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系统建设,目前平台已搭建完毕。目前我市共有6家银行代行管理物业维修资金,共收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2.68亿元(含利息),总支出240.75万元。
(四)加强收取市区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2022年上缴垃圾处理费2347159元,其中:单位收取商铺和企事业单位348320元;自来水公司代收1998839元。并根据协议内容按协议要求支付乐昌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代收的居民垃圾处理费手续费159907元。
(五)优化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为精简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资料清单,提高审批效率,2022年,我局将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资料清单从原来的7项精简为目前的3项,其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清单从原来的7项精简为目前的3项,从而缩短建设单位的业务办理时间。截至目前,消防股共完成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20宗,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30宗,其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23宗。
(六)深入推进人民防空为人民。2022年,我局共计受理办理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行政许可4项,设计要点核发4份,核定应建人防面积总计25556.80平方米;共计受理办理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行政许可15项,其中省级产业园缓征10个;累计收缴易地建设费184万元;共计受理办理结建式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9项,总计人防工程竣工验收面积达4.402万平方米。
(七)深化“放管服”改革。我局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将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窗受理”。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大力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减证便民”、中介服务清理等工作,确保依法依规履职尽责。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动态完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严格实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进一步优化规范审批服务流程,明确审批程序和期限等。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本单位现有行政审批事项74项,其中,可网办事项73项,即办件事项67项,一窗受理事项65项,零跑动事项74项,最多跑一次事项74项。
六、质量安全生产管控情况
(一)建筑领域方面
1.2022年度我市在建建筑工程项目65项,受监工程项目65项,从土建工程的基础施工到工程竣工验收全过程,采取专项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办法,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巡查、抽查、专项检查、执法检查,及时掌握和控制工程的质量状况,并及时反馈到施工单位和施工现场。2022年,我局针对全市65个在监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共开展了19次专项检查,巡查项目1172次,下发安全隐患整改176份,停用通知17份,暂时停止施工通知书71份,质量整改65份,共计量化记分251起,其中企业记分21起,人员记分230起。先后开展了“建筑起重设备专项检查”、“扬尘整治专项检查”、“高处坠落专项治理”、“疫情防控专项检查”、“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专项检查”、“查处违法发承包百日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奋战三十天 全面保平安”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等专项行动。严把安全关,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2.围绕“打假保民生、促发展、塑形象”的理念,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在建工程项目中使用假冒伪劣建材的行为,严格落实在建项目建筑材料的见证取样送检、监督抽检制度。今年以来,我局先后抽检钢筋原材48组、混凝土抗压强度98组、水泥11组、砂子的物理性能9组、石子的物理性能10组、墙体材料2组、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1组、楼板厚度2组,经检验均合格,我市在建工程全部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工程质量显著提升,重点项目和大中型建设项目一次验收合格,工程验收合格率达100%,一批工程项目获得市级以上优质工程,其中乐昌市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的华南教育历史研学基地(坪石)一期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被评为2022年韶关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乐昌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乐昌市旧城提质项目(二期)工程第三标段施工评为2022年度韶关市建设工程优质奖、2022年度广东省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示范工地。
3.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方面。为全面贯彻执行《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推动我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与规范绿色建筑活动工作,助力碳达峰碳中和2060目标实现。
4.做好各项备案实施工作,受理招标控制价备案登记36项,竣工结算备案登记28项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竣工备案登记25项。
5.每月对我市主要建筑材料进行市场调查,按时发布2022年各月的乐昌市主要建筑材料市场参考价,共发放330份至有关单位并网上发布。
6.按政策要求管理我市造价行业,对造价执业单位、人员、执业成果进行监督管理,促进造价行业健康发展,接受业务咨询、造价纠纷调解电话解答55次、现场解答33次。2022年全市新开工建筑面积为41.47万平方米,城镇新开工绿色建筑面积为34.23万平方米,城镇新开工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为82.54%,完成韶关市下达的65%的工作目标任务,新建建筑设计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100%。五是全市新开工项目已全部使用了新型墙体材料,新型墙体材料砌筑面积达46.59万平方米,使用率为100%。
(二)燃气管理方面
1.2022年1-12月,我局联合各相关单位开展城镇燃气专项检查共15次,发现安全生产隐患38处,通过编制问题清单和反复巡查督促,目前已完成闭环整改。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2022年,我局与各燃气经营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8份,切实强化了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2.推进安装燃气报警装置工作。我局专项检查餐饮场所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和不锈钢波纹管安装情况。目前,餐饮行业燃气用户995家,已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的613家,完成率61.6%。此外,督促各镇(街道)落实属地管理,共出动557人次,排查餐饮场所1046家,大力推广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
3.加强居民用气环境隐患排查。我局组织燃气企业开展燃气入户安检行动,指导各镇(街)和燃气企业全面加强居民用气环境隐患排查有关工作,结合“敲门行动”进一步重点排查不符合安全用气规定的燃气器具使用情况,督促用户整改。各镇(街)排查需整改的燃气热水器户数共855户,目前完成整改543户,通过其他方式完成整改(签订承诺书)224户,完成率达到89.7%。
3.印发燃气专项发展规划。2022年5月26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乐昌市(含各镇街)燃气专项发展规划(2020-2035年)》正式印发实施。
4.加大打击非法经营力度。2022年,我局通过组织以消防调查、公安处置的方式,对一违规存放燃气的个体工商户采取拘留措施,经过耐心地宣传和劝导,市区12家液化石油气经营点已有2家表示不再经营,对另10家我局则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其不得在经营点存放气瓶。
5.加强用气安全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各主流媒体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作用,组织燃气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另外,我局联系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发送安全提醒短信31900余条,印发安全用气宣传手册2000余份,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敦促餐饮企业加装燃气泄漏报警器。
(三)做好自建房排查工作。为有序推动自建房排查工作,我局多次召开工作协调会,部署相关工作及对乡镇排查员培训。根据住建部自建房信息归集系统显示,全市共排查自建房81541栋,初步判定存有隐患254栋,采取停用等管控措施56栋。其中,排查经营性自建房3101栋,初步判定存有隐患12栋,5栋已通过拆除等工程措施完成整治,4栋已采取停用、警示等管控措施。
(四)做好既有房屋玻璃幕墙排查工作。为全力防范我市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安全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我局组织全市各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对存在玻璃幕墙的既有建筑进行摸底调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排查出1栋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已安排进行整改。
(五)开展防汛应急工作。2022年,我市遭遇多次暴雨灾害天气,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共出动执勤人员360人,执法车辆150次,排查市区内易涝点、易塌方点及市政下水道井盖29余处,查看易发生安全隐患点70余次,发现低洼进水点30处,发现土堆滑坡2处,落石1处,绿化树倒塌3处。
(六)坚持打击违法建设。为做好违法建设的巡查工作,落实违建治理“打早、打小”的工作方针,将违法建筑遏制在初始阶段,降低群众违法建设损失,减少违建查处阻力,我局组建了一支12人的巡查队伍,将乐昌市市区分为两个片区,每日分四小组,两班倒巡查,确保每日8:00-22:00均有人对市区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巡查,以便能及时发现各类违法建设行为,2022年,共移送违法建设线索5次,对大东街3巷违建雨棚、北立交桥两旁违建、富景湾违建电梯及铁架、紫荆花园A栋楼顶违建进行了拆除。2022年全市治理违法建筑面积是7.12万平方米。
(七)加大户外广告安全监管力度。2022年,我局共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设施分批、逐步拆除8个,发出整改通知书共10份;处理大、小不同的破损横幅、广告布共232块,并加强对市区主次道路的巡查,及时发现和清除各类临时广告。
七、市容市貌管理情况
(一)市区公共场所的除“四害”。2022年,我局继续积极开展除“四害”工作,每个月对公共场所进行一次的集中灭鼠行动,每个星期对市区公共场所进行一次集中灭蚊行动,夏、秋季做好蚊、蝇孳生地的防治。2022年,累计安装老鼠屋900个左右,累计出动市消杀队96次,每次出动7人,用药量3吨左右。
(二)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结合城监队网格化管理模式,加强对辖区各类市政基础进行定期巡视,城区人行道、路灯等市政基础设施损坏问题及时修复,共计巡查发现市政道路损坏500多处,累计完成修复人行道约980平方米;修复车行道约80平方米;整改存在安全隐患井盖80余处,修复护栏600余米;安装更换公共卫生间指示牌20余块;修复路灯2330余盏。
(三)园林绿化管理。我市公园均为休闲公园,风险点均为低风险,日常安排人员做好日常巡查。2022年期间共及时清运倒塌树木20余棵,修剪折断树枝350余处,并在12月启动城区树木修剪工作,保障城区居民行人、行车安全。
(四)供水水质的管理。2022年,我局委托乐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抽样监测和卫生监督所监督和指导工作,每个季度进行了水质监测,我市城区供水水质监测合格率均为100%。
(五)规范渣土运输行为。2022年,我局出动巡查人员3745人次,共责令违规驾驶员和工地清洗路面356次,教育和要求未能做到全密闭式运输的违规司机进行整改7次。我局在建筑垃圾执法方面立案调查一宗,做出处罚决定一宗,罚款5000元。
(六)妥善处理垃圾。2022年1-12月,我市建成并投入使用镇级垃圾中转站1座(两江镇),开工建设5座(九峰镇、五山镇、长来镇、云岩镇、秀水镇),通过乐昌市循环经济环保园(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共处置生活垃圾21.9万吨(含陈腐垃圾)。
(七)全力保障城区环卫。2022年,我局协调中航环卫继续增加设备投入,提高垃圾收运频次,做到垃圾及时收运清扫,严禁垃圾密闭收运,防止途中出现抛洒滴漏污染路面行为。全市下辖的1个街道,16个镇,共有195个行政村,1970个自然村布置垃圾收集点6165处,全市分类垃圾桶19020个,购置各类全新先进环卫作业车辆132台,到位一线环卫保洁人员581人。每日保洁时间从凌晨5:00到晚上22:00,实行17小时四班制滚动作业。
(八)城区“六乱”治理
1.全面履行职能,积极开展城市“六乱”常态化治理工作,共清理整治乱摆卖行为9600多起,乱拉挂遮阳雨布310多处,乱堆放杂物33车,乱停放车辆3400多辆次,劝导文明养犬110多起,切实维护了干净整洁的市容环境秩序。
2.积极参加噪音扰民专项整治行动。为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有效解决广场舞、露天K歌等休闲娱乐活动造成的噪音扰民问题,我局积极参与市区娱乐活动噪音扰民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共出动城管队员220多人次,执勤车辆80多辆次,要求30多支公共娱乐队伍降低音响设备音量。
3.开展城区早餐店占道经营专项整治。为加强早餐店管理,规范早餐店日常经营秩序,全面营造整洁、优美、有序的城市环境,我局组织开展了早餐店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专项整治活动,对出店经营和占道经营经营户进行教育劝导,共劝导60多家店铺入室经营。
4.开展引导肉菜经营户入室经营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提升生态文明城市品质,我局加强了城区市场周边、主次干道等市场外占道经营违规行为的巡查管理,积极劝导市场外占道经营肉菜经营户进入农贸市场内经营。共出动执法人员186人次,执法车辆54辆次,整治劝导17档市场外占道经营肉菜经营户入市场内经营。
5.联合市公安交警大队开展市区内主次干道人行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辆乱停放,商铺占道经营、乱堆放杂物等违规行为开展整治。2022年,共清理乱堆放杂物20处,纠正乱停放摩托车、单车230辆,整治出店占道经营70家,清理流动摊贩20档,清理占用人行道广告招牌13块,清理遮阳雨伞25把。
6.开展城区各学校周边“六乱”的整治。为进一步加大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我局开展了对城区16所中小学校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共清理260多档流动摊点,规劝520多家占道经营商家入室经营,取缔高音喇叭扰民10起,及时制止散发小广告等行为80多起,纠正非机动车乱停乱放410多辆,清理乱堆放物品3车。整治取得实效,为我市各学校周边营造了良好环境。
八、综治信访维稳情况
(一)政治安全和反邪教工作。认真完成了市委政法委防范工作室布置的各项工作,充分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和11.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颁布实施八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海报,发放宣传手册,观看宣传片等形式,积极参与政治安全和反邪教宣传工作,确保了机关无参与邪教组织人员。
(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一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面,根据各股室的职能和工作,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矛盾纠纷排查,建立排查台账,随时掌握情况,及时进行调处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针对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召开问题楼盘协调会,项目推进会10余次,有效防范了房地产领域风险问题,促进了我市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保障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三是风险评估研判方面,为减少和消除社会稳定风险,我局认真研判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加强组织保障,细化工作责任,积极推进各项重点建设项目,做好重大项目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三)综治工作
1.平安志愿服务方面,组建了乐昌市住建局“红袖章”志愿服务队,积极开展“红袖章”宣传、巡逻等志愿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在 i志愿平台注册,成立志愿服务队,并组织发起志愿活动,全年累计发起完成两次志愿活动,15人参与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平安创建效果。
2.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方面,召开班子会专题部署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积极通过工作群宣传反诈常识。我单位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全员安装国家反诈APP,未发生干部职工参与诈骗和被骗情况。
3.宣传发动方面,一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显著的平安宣传工作。设置公益宣传广告和悬挂、张贴公益宣传条幅和固定式标语口号,发放各类宣传手册600余册,利用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在河堤广场开展平安乐昌主题宣传活动。二是配合开展“平安三率”调查工作。积极动员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参与平安三率”调查问卷,实现全覆盖。
(四)舆情引导应对。一是制定住建管理局舆情监测机制,完善了舆情跟踪反馈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跟踪处理网络舆情工作。二是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关注中央政法委两微一端、韶关政法、平安韶关、平安乐昌等微信公众号及其他新媒体账号。三是按照要求订阅《法治日报》和《长安》杂志。四是确保了本机关未发生重大负面舆情。
(五)信访工作。一是扎实做好信访纠纷化解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共接收各类信访共1620件。其中信访局件67件,网络舆情件55件,12345件1424件,群众来访74件,已办结1570宗,正在办理50宗,且均在办理期限内。各类信访案件做到一事一档,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存档。
二是加强了对重点人员的排查稳控工作,开展重大时间节点风险隐患排查,重点做好了冬奥会、冬残奥会、全国“两会”、党的二十大防护期等敏感时期的维稳安保工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聚焦化解稳控工作,全年未发生进省、进京非正常上访事件。
(六)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一是开展行业整治方面,我局认真抓好五大行业领域整治,研究制定了《乐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扫黑除恶斗争行业领域整治工作方案》。对行业领域整治工作做出了明确安排,多次召开班子会议部署线索排查工作,针对房建市政工程领域招投标项目开展了排查整治行动,对在我局备案的已开标项目共38宗(3宗设计招标;7宗监理招标;28宗施工招标)所有项目工程总预算共约4.4亿,其中,超一千万投资的项目有11个,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遏制围标串标、恶意竞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我市房建市政工程承发包市场秩序和各方主体行为,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宣传发动方面,我局积极开展宣传发动工作,通过悬挂扫黑除恶斗争宣传横幅、LED电子显示屏、张贴宣传海报、设立宣传栏、党员到社区派发宣传手册、举办大型户外宣传活动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我局共设立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宣传栏一块,滚动播放LED宣传标语一条,十余名党员参与党员到社区报到,派发宣传手册80余册,举办户外宣传活动一场,派发宣传手册200余册,取得了良好宣传效果。
(七)禁毒工作
1.组织领导方面。我局高度重视禁毒工作,把禁毒工作纳入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中,研究部署禁毒示范创建工作,调整领导小组,制定《市住建管理局2022年禁毒工作计划》和《市住建管理局2022年禁毒活动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层层抓好落实。加强统筹,保障经费。
2.宣传发动方面。一是加强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积极利用宣传栏海报、横幅、宣传画册开展禁毒宣传,建立宜传园地、阵地。二是认真贯彻市禁毒委通知要求,积极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关注禁毒微信公众号,进一步增强防毒、拒毒、反毒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禁毒宣传工作氛围。三是深化“禁毒宣传月“活动。在坚持经常性开展宣传基础上,突出在“6·3”、“6·26”、“12·1”等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了禁毒的有关知识,并在本单位及在建工地、物业小区宣传栏悬挂禁毒宣传标语,印发300余份禁毒知识宣传资料,提高了群众远离毒品的意识。
(八)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我局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累计受理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相关投诉、信访55件(其中国务院平台移交线索18件),通过协调、约谈等方式处理了55件,办结率达100%,累计约谈16个项目,约谈人数达93人,共为586名农民工追讨发放工资报酬合计1196.44万元。全年针对我市73个房屋市政工程,累计排查项目数586项次,出动1763人次,努力做到发现一起化解一起,将欠薪问题化解在基层、消除在项目工地。
九、存在问题
(一)党建方面。在管理体制和手段上探索党建工作的管理形式不足,跳不出“就党务抓党务”的老框框,找不到党建工作发挥作用的切入点,导致党建和行政业务工作的目标相脱节、服务中心和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相脱节、党建工作开展和党员的需求相脱节。部分党员干部思想不够解放,主动担当精神不足,能力素质和作风还不适应新的形势任务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全面从严治党任重道远。
(二)建筑市场方面
1.当前我市整体建筑企业的资质仍处于较低阶段,仅有4家企业拥有二级资质,不利于我市建筑业企业健康发展,很难发挥龙头企业带头作用,参与乐、韶重大项目投标也难以中标。
2.企业主体责任还需进一步压实。部分企业仍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具体表现为:工程质量安全意识不高、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不到位等。
(三)房地产市场方面。房地产行业今年受大环境及疫情影响,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商品房销售面积较去年同期下降幅度较大。此外,在劳动力、钢材、水泥、砂石等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的大环境下,房地产开发收益有所缩减。在高投入、销量下滑、资金回笼慢、投资回报率不断走低的营商环境下,企业再投资意愿不强。
(四)城乡建设项目方面
1.老旧小区改造方面:一是尚未改造的老旧小区基础数据不够完善。二是部门之间协调机制还不够顺畅。三是目前尚未引进物业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2.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有所滞后,目前我市2022年进行第三批提升的10个镇均已进场施工,但由于项目涉及点较多,涉及面较广,各镇情况不一,故前期工作开展仍然有所滞后,造成部分乡镇开工较晚,债券资金实际支出进度不理想。目前仍有超过一般的乡镇,共管账户资金尚未完成支出。
(五)市政基础设施管理方面。市区公共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由于行人、行车、降雨等原因导致人行道破损、井盖破损、排水管网堵塞等市政基础设施需要维护修缮的情况也日益增多,维护经费较少。
(六)消防管理方面。装修工程均未办理施工许可和质量监督,施工过程中消防安全监管存在盲点;装修工程从装修施工前到竣工投入使用后均与我部门无业务联系,我单位无消防检查职能,不能及时发现未办理设计审查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或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
(七)市容市貌管理方面
1.城市“六乱”整治不够精细。虽然现在市区各主要街道商户都基本按要求做到了入室经营,但是,由于城市管理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一些“六乱”行为存在反复性,很难达到一次管理长期维持成效。
2.我市缺少户外广告实施和招牌、指示牌设置的总规划,造成审批和整治缺乏指导。
十、2023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引导党员干部在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上动脑筋、下功夫、做表率。深化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注重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韶关市委和乐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应对重大斗争和突发事件、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发现优秀党员,选树典型标杆。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常态化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警示教育,注重依托廉政教育点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发挥机关纪委作用,加强党员“八小时内外”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推动住建领域经济平稳增长。一是及时排摸研判形势,按照经济指标稳定增长目标,压紧靠实指标责任,落实监测调度各项措施,逐企业调度挖潜力,逐项目进行调度,督促企业扛指标、扛任务,有效提升经营业绩,为全市住建经济指标稳增做出贡献二是及早进行目标预警。在深入分析研判的基础上,精准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真实准确反映企业经营业绩,对产值下滑严重的企业认真分析原因,分类指导,落实提升措施,统筹各方力量抓好企业经营调度和工程项目建设,确保经济指标稳定增长。
(三)规范做好各项审批服务。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做好事项压减工作,深化简政放权,推动更多的政务服务事项下放、委托到乡镇办理,减少企业和群众办事跑动。二是坚持依法行政、依规办事,继续完善行政职能事项审批流程、技术指标、法律文书等资料,及时公布实施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有关信息。积极对接网上办事大厅,实现行政许可一网式受理、审批,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审批手续。三是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各项审批服务合法合规、高效有序。
(四)完善法制队伍建设。强化执法队伍的建设,积极引进法律人才,加强执法人员配备,提高执法水平,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执法铁军。
(五)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对群众的上访诉求,主动到信访一线,面对面、手拉手处理,确保矛盾化解在一线;对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等诉求,坚持调解优先,确保“案结事了”;对涉稳类矛盾,做到排查在前、化解在先、处置及时,坚持依法依规,切实维护行政权威。
(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继续落实相关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的全方面加强对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自觉遵守与执行法律的良好氛围,并为依法行政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
(七)稳步提升资质以上建筑业经济产值。根据近期房地产行业逐步复苏迹象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增多的情况,我市2023年全年资质建筑业产值完成目标为18.51亿元,同比增长5%。继续对标改革先进先行地区,聚焦调整审批事项、细化审批流程、规范项目前期策划生成、推行告知承诺制等改革举措,全面梳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涉及的行政许可、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事项,制定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管理制度性文件,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打造广东建筑许可营商环境高地。
(八)抓好城乡建设项目。一是稳增长。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围绕美丽圩镇139+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重要领域,推动一批重大项目落地,扶持帮助一批重点企业,实现一季度“开门稳”。
(九)继续加强城区“六乱”整治。以我市“文明城市、森林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四城同创为抓手,加强六乱专项整治,充分发挥城市管理职能共同推进我市城市品质提升。
(十)加快“智慧城管”平台建设,待市国资局智慧停车项目设计方案完成后,再根据智慧停车项目设计方案修改完善智慧城管项目可研报告,同时积极对接相关单位申请专项债资金,加快推动项目立项及建设,争取早日建成智慧城管平台,进一步创新城市管理手段,提升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十一)建立市区违法建筑联合执法机制,有效整合各部门执法力量,稳步减少我市违法建筑存量,遏制我市违法建筑增量,标本兼治,提升我市城市市容市貌。
(十二)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住管领域监管企业落实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履职履责,强化日常联动与考核;分级分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各类工作台账,深入开展安全检查活动,查找问题和隐患,列出问题清单,切实做到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的“五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