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乐昌市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有关规定,结合《乐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特
1、规划指导思想:
以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保证社会经济发展所需的水质、水量、水压为目标;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坚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经济节能”的方针进行规划;近远期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坚持与科技发展同步;充分考虑国家和用户有关不断提高供水水质的要求;节省能源;运用系统工程原理优化给水系统方案;与其他各项工程规划相互协调。
2、规划原则:
①统筹规划,远近结合,分区实施,突出重点;
②实事求是,合理确定规划;
③协调发展,科学布局;
④节省工程投资,降低运行成本;
⑤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保障体系。
近期:2020-2025 年,23万人
远期:2025-2035 年,30万人
远景展望:2050年
根据乐昌市城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城市近远期建设和长远发展需要,并有利于城市管理、城市总体布局的合理和生态环境的保护,确定城市规划范围:乐昌市市区、新城区及乐昌产业转移园、乐昌碳中和装备产业园(城南片区)。规划区建设用地面积:近期20.40平方公里;远期31.83平方公里。
1、在确保饮用水水质的前提下,满足乐昌市生活用水和工业等其它行业的用水需求。供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2、指导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的配套市政设施建设。
3、逐步减少城区自备水源,由市政供水设施统一供水;
4、近期实现城区自来水普及率为100%;远期实现城区自来水普及率为100%。
5、供水管网压力,除个别点外,自由水头不小于0.28MPa。供水管网漏损率不大于10%。
1、城市给水工程项目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经济建设的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有关节约用水、节约能源、节约用地、环境保护、劳动安全、消防等政策和供水行业的有关规定。
2、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近远期结合,以近期为主,考虑远期发展。对水资源要统一规划、合理开发和利用。应对水资源的水质、水量进行充分论证,其供水量应满足城市生活用水与工业用水发展需要,并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3、应根据水源水水质以及供水水质要求选择技术经济可行的水处理工艺,当不能满足供水水质要求时,应考虑增加预处理和深度处理工艺,保证供水水质。
4、产生的排泥水应进行处理与处置。有条件或水资源紧缺地区的水厂的生产废水宜进行回收利用。
近期2025年:14万m3/d;
远期2035年:20万m3/d;
近期新建4万m3/d新水厂,以龙山水库为水源;扩建现状自来水厂5万m3/d,以武江为水源。
远期在现在水厂的基础上扩建6万m3/d,以武江为水源。
乐昌市水源地根据《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划分为一级保护区。
水源地保护措施:
1、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从事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对水源有污染危害的建设项目,保证保护区内水质符合地表水Ⅱ类环境质量标准.
2、提高水源地居民意识,加强水源水质监测,必要时采取工程措施确保取水安全。
1、统一给水:乐昌市市区由现状水厂与新水厂是同时供水。
2、与乐昌市规划建设相协调:乐昌市的发展战略主要的拓展空间应在东部,供水系统的建设就必须考虑到这一发展态势,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1、近期新建1座4万m3/d水厂,厂址为工业工业园加压泵站附近,占地面积2.8公顷,新水厂以龙山水库为水源。采用混合→絮凝→沉淀→过滤→消毒处理工艺,使其出水完全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
2、近期扩建现状自来水厂5.0万m3/d,使其总供水规模为10.0万m3/d。水源为武江。
3、远期扩建乐昌市自来水厂6万m3/d,使其总供水规模为10.0万m3/d。水源为武江。近远期需征地约6.5公顷。
4、检测中心规划
乐昌市远期规划分别在两个水厂建设一个水质检测中心,具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的42项常规指标检测能力。
附图:03图纸附件.pdf
1. 区位图
2. 给水工程规划图
3. 水源规划图
4. 输水管线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