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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乐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报告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局(地址:乐昌市公园路13号;联系电话:0751-5553298; 传真号码:0751-5552121 ;电子邮箱:lc5553298@126.com)。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体制机制。

  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健全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2023年,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我局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政务公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同志及直属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展开,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要位置,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坚持底线思维,加大审核力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保证发布内容完整准确;落实安全巡防和监测预警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报告,确保安全平稳运行。

  (二)深化公开内容,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积极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按时公开局机关和直属单位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

  (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修订、更新情况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修订并更新了《乐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政务公开指南》、《乐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机构职能》等信息,并在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1.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 

0

0

0

0

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11 

0

0

0

0

11

(七)总计

23

0

0

0

0

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程,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开展良好,但在宣传等方面还存在不足,需加以改进。下一步,我局计划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监管责任,健全常态化监管体系,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让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并依法、依程序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三是积极开展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应急响应处理能力,建设专业化、高素质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队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乐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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